本报讯(记者朱海洋)从1月31日起,浙江海域内的带鱼、黄鱼、银鲳等18种主要经济鱼类将重获保护。根据浙江日前发布的《重要海洋渔业资源可捕规格及幼鱼比例》地方标准,这18种鱼类的最小可捕规格及幼鱼比例测量方法将具体明确规定。据悉,该标准系我国首个海洋资源管理的省级推荐性地方标准。
依据规定,今后,当主捕对象为重要海洋资源时,幼鱼比例将不得超过同种类渔获量的20%,所有重要海洋渔业资源的幼鱼合计比例则不得超过航次总渔获量的25%。另外,针对未经分理的鱼、已分装的鱼等不同情况,新标准也设定了不同检测方法。
据介绍,该标准的出台,既将为渔民在捕捞作业时选择鱼群或及时转场提供参考,同时也解决了困扰渔业执法人员多年的标准难题,为今后监督和执法过程提供了操作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