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有部分群众向江西省万年县水产局反映:有人利用水库进行高密度水产养殖,对水源和环境造成了严重污染,要求该局出面干预以解决问题。针对这些情况,万年县水产局专门组织人员到相关水库进行查看,就水库能否养鱼及如何避免污染等问题进行商讨研究,最后拿出几点意见:
一、水库中的水的来源是雨水,雨水虽然干净,但在汇集过程中会从环境中带入大量物质,致使水体中浮游生物大量繁殖,对水质产生一定的影响。向水库中投放鱼苗,可以吃掉这些浮游生物,达到净化水体的目的。在水库中养鱼不是不可以,而是如何养的问题。
二、在水库中养鱼,要坚持生态养殖之原则,以达到“以水养鱼”、“以鱼净水”之目的。其原理是:浮游植物(如藻类)吸收和转化水中物质,完成对水中物质的第一步转移;鱼类吃掉浮游植物,完成物质的第二步转移;将鱼类捕捞出水,最终实现净水和生产目的。通过生态养殖,水中所有的物质,不管是原有的,还是养殖时投入的、鱼类排泄的,最终都会经过食物链的传递达到鱼的体内并被打捞出水。由此可见,通过生态养殖的方式,完全可以做到对水域环境的无污染和零排放。
三、要严物质投入关。
1.对于人畜饮用水源型水库,要严格按照《万年县规范水库养殖行为加强水库水质保护工作实施方案》之规定,实行“人放天养”,即只投放鱼苗,不投放其他物质。不投放其他物质,是为了避免其对水质产生影响,保障水源安全;投放鱼苗,是为了净水。
2.对于非人畜饮用水源型水库,可以投放一些饲料,但投放量要严格控制,要使用合法厂家的合格的保质期内的配合饲料;鱼类投放量和品种搭配要合理;不得动物粪便、未经发酵的有机肥和化肥和禁用药品。
毛建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