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塘养殖是江苏省苏州市水产养殖的主体,全市计划总投资24亿元,到2020年,对16.11万亩养殖池塘进行标准化改造。《苏州市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指导性标准》于近日正式出台。其中明确,应根据养殖品种和养殖产量的不同,确定合理的净化区面积配比。净化区面积占用与养殖生产直接相关的养殖区域面积(包括养殖池塘面积和尾水净化区面积)8%~20%。
目前,苏州市水产养殖面积达93.69万亩,其中池塘养殖面积45.52万亩,现有标准化养殖池塘10.36万亩,已逐步形成了沿太湖、阳澄湖周边地区以河蟹、青虾为主导养殖品种的两大池塘养殖集中区。《苏州市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指导性标准》从池塘连片整齐、净化面积配足、配套设施完善、环境整洁优美、长效管理规范等方面提出了指导性标准。
据介绍,尾水净化区由净化池塘、生态沟渠、生态浅滩等多个区域组成,其中净化池塘是主要的净化功能区域。该指导性标准提出,亩产400公斤以上的,净化区面积配比为15%~20%;主养虾蟹亩产不超过100公斤的,净化区面积配比不小于8%;单个净化池塘面积较大,可采用一次净化的方式,单个净化池塘面积较小,可将多个净化池塘串连,形成多级净化的净化方式;净化池塘深度一般以0.5米~2.5米为宜。同时,净化池塘护坡应种植多种岸生植物形成生态护坡。净化区可以运用物理、化学、生物等多种水处理技术,对养殖尾水进行集中、分级净化处理。
该《指导性标准》明确,通过改造,将养殖池塘建成集中50亩以上,布局合理,形状规则,连片整齐,形成相对独立的区域。周边无污染源,水源充足,水质清新,养殖用水符合有关规定。池塘形状一般为长方形,成鱼池塘面积一般为15亩~20亩,虾蟹池塘面积一般为10亩~30亩,鱼苗、鱼种池塘面积一般为2亩~5亩,池塘主池埂顶宽度不小于3米,支池埂顶宽度不小于2米。池塘进、排水管道或沟渠独立分开,一般采用高进低排的方式独立设置。进水、排水泵站配套完善。鱼类养殖池塘的深度一般在2.5米~3米,虾蟹养殖池塘的深度一般在1.5米~2米。池塘护坡可因地制宜,使用网片、预制多孔板等多种形式护坡。
该《指导性标准》要求,养殖池塘生产区域电力、养殖机械、交通、生产管理用房等配套设施完善,应配置增氧机或微孔管道增氧系统等增氧设施,有条件的可配套建设水质在线监测监控系统和“互联网+管理”等设施设备。区域内主干道净宽一般在4米以上,路面硬化,并合理布点建设公共卫生间。同时,生产管理用房按规定办理设施农用地手续,同一区域要求风格统一、布局合理、整齐美观和安全牢固,一般面积20平方米~60平方米,储物、饲料、药物等分区域隔开。
笔者了解到,根据该《指导性标准》,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应注重营造苏州美丽渔业风光,在生活区、管理区、尾水净化区及道路两侧等合适区域提倡种植乡土树种和花卉,绿化投入占改造总投入的5%以上。生产生活废物处理要规范,设置固体垃圾收集筒,集中收集后外运,整体环境有序、整洁、美观。同时,要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明确属地管理责任人和管理职责,加大投入,保障建成的标准化养殖池塘、管理用房等生产设施的后续维护以及净化区正常运行。此外,养殖尾水经净化处理后要循环使用,减少排放量,必须排放的养殖尾水经过净化,达到《太湖流域池塘养殖水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出。
邵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