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4月3日,广东省渔政总队(下称“省总队”)组织直属一支队、粤东各沿海支队及所辖大队在潮州—深圳海域及主要渔港开展了“亮剑2018-3”打击海洋渔业违法执法专项行动。
行动由省总队统一部署、统一调度、统一指挥,采取“集中用警、规模用警、异地用警”的方式,共调集广东省粤东六市18艘执法船艇,执法人员300余人,分成两组,从汕头南澳、深圳蛇口两个方面同时开展行动,最后在汕尾汇合,对粤东海域开展拉网式巡查,并对沿岸15个重点渔港(停泊点)进行封港查船。
行动重点检查涉渔“三无”船舶、违反网目尺寸规定、使用违规渔具、改变作业类型、从事捕捞作业的辅助船以及电炸毒鱼等违法违规行为,并摸排海洋渔业非法捕捞、控制渔港水产品交易、强占海域滩涂养殖等涉黑涉恶线索。
据统计,行动期间,共查获各类涉嫌违法违规渔船257艘,其中,涉嫌涉渔“三无”船舶42艘、改变作业类型24艘、违反最小网目尺寸渔船44艘、电鱼作业18艘,移交海洋渔业涉黑涉恶线索4条。行动打出了声势、打出了成效。中央电视台、南方日报等一线媒体,及3个地市级电视台、市报及各级渔业部门公众号多次对执法行动进行了正面宣传报道。
省总队成立打击海洋渔业违法行为专项执法行动指挥部,负责此次行动的组织领导工作,由省总队政委秦磊任总指挥。指挥部下设行动组和宣传组,行动组分两组开展执法行动,以渔港为主战场,采取港口检、海上查的方式,对潮州至深圳海域开展拉网式巡查和对重要渔港(停泊点)开展封港查船,实施全方位执法。宣传组通过电视、报纸、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有关政策法规和行动内容,引起社会关注与渔民群众的支持和重视。同时,定期制作了执法行动专报,通报执法工作情况。
行动中,各行动组根据实际,明确执法重点,严厉打击各类海洋渔业违法行为,摸排海洋渔业涉黑涉恶线索。3月20日,联合公安边防对汕头南澳开展封港检查,一举查获涉嫌违规渔船18艘,其中,改变作业类型7艘、直接从事捕捞作业的辅助船2艘、涉渔“三无”船舶7艘。3月23日,联合盐田、大鹏等多个属地大队对大鹏南澳港开展封港查船,查获涉嫌违规渔船17艘,其中,违反网目尺寸规定13艘、改变作业类型1艘、现场无法提供捕捞许可证2艘、渔业船舶检验证过期1艘。3月25日,联合公安边防,分段分片区对深圳大鹏区东山河涌的涉渔“三无”船舶窝点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成功查扣涉渔“三无”船舶4艘。
针对行动中出现的妨碍执法、哄抢已被查扣的“三无”船舶等行为,公安机关果断出击,控制非法捕捞人员1名。3月28日,联合公安边防对汕尾马宫海域开展海上执法检查,一举查获正在实施电鱼作业的捕捞渔船8艘。对查获的违规渔船,采取“有证扣证,无证扣船”的处理原则,确保被查获的违规渔船无一漏网。
各执法船均采用悬挂宣传横幅、标语等方式加大对渔民群众的宣传力度。各级渔业主管部门通过广播、短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宣传《农业农村部关于实施海洋捕捞准用渔具和过渡渔具最小网目尺寸制度的通告》《农业农村部关于禁止使用双船单片多囊拖网等十三种渔具的通告》等政策文件,宣讲使用违规渔具的危害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提高渔民自觉抵制违规渔具的意识。
粤渔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