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珠江禁渔期间,广东省渔政队伍严格按照禁渔期制度要求,提前部署、科学谋划、落实责任,着力推进多元化、多部门执法和“两法衔接”工作机制,依法依规开展禁渔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各类违规偷捕行为,努力维护禁渔期良好秩序和渔民群众合法权益,保护全省内陆水域水生生物资源和生态环境。
禁渔涉及全省17个地级市,禁渔渔船11571艘。据统计,禁渔期间,全省渔政队伍共出动执法人员17869人次,船艇4039艘次,车辆2667辆次,组织统一检查行动2907次;查获违禁捕捞船133艘次,查获电捕鱼器具446套,电鱼案件(背包式电鱼)233件,没收违法捕捞渔获物3041.2公斤,罚款26.35万元;移送涉嫌犯罪案件75宗,123人。
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分工
省总队成立了珠江禁渔执法指挥部,负责统筹协调全省专项执法行动,督办案件查处。印发了《关于开展“亮剑2018-1”珠江禁渔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部署全省禁渔执法工作。各地渔业主管部门高度重视,进一步明确目标、细化方案、落实责任分工,稳步开展各项工作。
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各地采取召开珠江禁渔启动仪式、渔政船巡航沿江宣传、深入渔区发放宣传资料、深入沿江村镇与渔民群众进行座谈等多种方式进行渔业政策、法律法规和禁用渔具渔法宣传,引导广大渔民群众自觉遵守禁渔期制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全省各级政府发布文件、通告54个,共印发宣传资料60948份,设置宣传牌282块,张贴通告2619张,悬挂横幅1318幅,通过电视台宣传516次,报刊文章217篇。
严格执法提升执法力度
全省渔政队伍着力推动实施多元化、多层次执法巡查模式,严格落实“江上查、港口堵、市场管”措施,推行管辖水域和渔船网格化监管,实施分片分船分人管理,水陆执法巡查和渔政船驻守传统集中作业水域相结合,开展日间清查和夜间伏击,压缩违规偷捕作业空间;严控渔村、渔船停泊区,掌握船主信息、监控禁渔船动态,及时追查离场渔船;严把江鱼购销点、沿江餐厅等源头,倒逼禁渔船依法落实禁渔制度。依法严厉打击违规偷捕,尤其是严打使用“三无”船舶电鱼等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禁渔期秩序和广大渔民群众合法权益。
联合执法加强部门协作
深入推动各市县(区)加强管辖和周边水域执法协作;加强沟通协调,充分发挥好公安边防、海事等其他水上执法部门的联动作用;开展与外省(区)渔政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拳头”力量,合力开展重点、复杂、交界以及“三无”电鱼船舶多发水域联合执法行动,依法清理整治执法难点和盲区。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禁渔期间非法捕捞涉刑案件,提请检察机关介入监督立案,坚决从严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扫黑除恶打击涉渔黑恶
加强对违法捕捞行为中涉黑涉恶线索的排查,凡涉黑涉恶案件,及时上报当地扫黑除恶办进行查处,并及时报送情况。据统计,全省禁渔期间共移交涉黑涉恶线索4条。
粤渔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