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人民政府授予广州、潮州、茂名、湛江、韶关等5市“广东省林业生态市”称号,希望林业生态市继续加大林业生态建设力度,进一步巩固林业生态建设成果,不断改善生态环境。继惠州等6个林业生态市之后,这5个林业生态市的产生,在全省上下积极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之时,无疑是一剂强心针,彰显广东生态力量的壮大,鼓励全省上下着力提升生态文明,加大园林绿化力度,努力建设“美丽广东”,为“美丽中国”增添色彩。
广州:打造“花城、绿城、水城”名片
广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林业生态建设,确立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将创建林业生态县、建设林业生态市作为市政府重要工作,先后制定出台了《广州城市林业发展概念规划》、《广州林业中长期发展共同规划》和《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十二五”发展规划》等文件。2003至2011年,增城市、白云区、从化市、花都区、萝岗区、天河区、黄埔区、番禺区和南沙区先后成功创建广东省林业生态县。广州市围绕“生态城市、宜居城市”的发展战略,努力打造“花城、绿城、水城”名片,扎实推进生态市的创建工作;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的宣传阵地作用,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提高了全市人民对创建林业生态市的认识;全市森林覆盖率41.66%,建成区绿地率35.6%、绿化覆盖率40.3%、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5.05平方米;按照“林带 林区 园林”模式,新增和改造绿地173平方公里,构建了城市远郊239万亩生态公益林以及城市近郊110公里、15米-100米宽的环城林带,对城市529公里城市主干道多层次立体绿化;建设森林公园49个,面积71832.3公顷,占国土面积9.7%;累计投入4048万元,完成长2585公里、总面积达3402公顷的生物防火林带,形成有效的林火阻隔网络体系。
韶关:5条生态景观林带构建绿色长廊
韶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林业生态建设,所辖县(市、区)均将创建林业生态县工作列入当地党委和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积极开展林业生态县创建工作。至2011年底,所辖县(市、区)均先后获得省政府授予“林业生态县”称号。韶关市始终将培育森林资源作为创建林业生态市的重要工作来抓,中央、省、市财政共投入林业建设资金17亿元,完成营造林面积300多万亩、营造生物防火林带1274.2公里;加强生态公益林管理,健全机构和管护队伍,规范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的发放和使用,生态公益林面积787.1万亩,Ⅰ、Ⅱ类生态公益林占82%;建立自然保护区34个,各级森林公园23个;高度重视通道绿化,着力打造绿色长廊,规划建设5条生态景观林带,全长935.4公里,面积80.71万亩,其中2012年已基本完成当年任务;市区建成区绿化覆盖率46.12%,绿地率43.14%,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1.76平方米;2009-2011年共完成了603个自然村的“万村绿”建设任务,村庄绿化覆盖率26.3%。
湛江:生态建市成效显著
湛江市开始创建林业生态市以来,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生态建设、生态安全、生态文明”为核心,明确提出“工业立市、港口兴市、生态建市”的发展战略,把创建林业生态县,建设林业生态市写进政府工作报告并重点督办,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创建林业生态市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2005-2011年,湛江市辖区内全部县(市、区)成功创建成为省林业生态县。2003-2011年,全市共完成营造林面积215.4万亩,全市森林覆盖率从2002年的23.6%提高到2011年的28.7%,增加绿化覆盖面积33.7万平方米,增加公园绿地面积379.5公顷;建立湛江国家级红树林自然保护区,面积33.04万亩,建立徐闻候鸟自然保护区,面积24.57万亩;建设森林公园18个,面积44.12万亩;加强乡土树种资源保护,建立11个湛江市乡土树种保护区,面积5.85万亩;建成林业生态文明村600个。
茂名:因地制宜加快推进林业生态
茂名市委、市政府一直高度重视林业工作,把林业发展作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出台了《茂名市创建林业生态市实施方案》,确立了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结合实际制定创建规划,全面组织各县(市、区)开展创建广东省林业生态县活动。至2011年底,茂名市森林覆盖率达到57.03%,森林蓄积量2670万立方米;完成林业生态重点工程造林18.19万亩,抚育15.47万亩,完成工程投资7181.2万元;已建成和在建森林公园20个,建成自然保护区22个;辖区内全部县(市、区)成功创建成为省林业生态县。因地制宜加快推进绿道建设,已基本建设完成2条城市绿道和1条海边风景绿道;茂名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高州水库集雨区的生态保护工作,将其列入市重大项目计划,2008年制定《高州水库水源和生态保护方案》、2010年出台《高州水库库区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试行办法》,每年安排专项资金1000万元,在省的补偿标准基础上,增加库区生态公益林的损失性补偿和管护经费。
潮州:努力提升生态公益林功能等级
潮州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建设林业生态省的决定》(粤发〔2005〕3号)精神,以“生态建设、生态安全、生态文明”为核心,以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目标,全面开展林业生态市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潮州市所辖的2县1区先后被省政府授予“林业生态县”荣誉称号。2008年以来,全市共完成荒山造林17.5万亩、低效林改造10.17万亩,封山育林27.09万亩;建成区共有18个公园,33个小游园,绿化覆盖率39.6%,绿地率达到34.8%,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2.8平方米;建成省级自然保护区3个、市县级森林公园11个、自然保护小区125个;着力打造通道绿色长廊,全市通道绿化率达到96.9%,通道两侧山地绿化率95.8%;建成“林业生态文明村”256个。生态公益林的管护责任量化到人,落实到山头地块,努力提升生态公益林功能等级,Ⅰ、Ⅱ类生态公益林面积73.68万亩,占全市生态公益林面积90.07万亩的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