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制定的《郑州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将从10月1日起施行。21日,我市在绿城广场举行新《条例》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市委常委、副市长张建慧出席。
新《条例》明确,由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城市园林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工作,城乡规划、国土资源、城乡建设、财政、城管、水务等部门按照职责共同做好城市园林绿化工作。新《条例》对城市公共绿地和居住区绿地均做出了保护性规定,居住区绿地率不低于30%,绿地面积和位置应在房屋买卖合同中予以明示并在小区内公示;红线宽度大于50米的道路,绿地率不低于30%;红线宽度在50米以下、40米以上的道路,绿地率不低于25%;红线宽度小于40米的道路,绿地率不低于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