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农B2B网讯 5月29日,南京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强全市城市设计工作的意见》,其中明确要求,逐步推行地块城市设计导则与规划条件一并纳入土地出让合同制度,且没有城市设计的地区一律不招商、不立项。没有城市设计的地块一律不予出让。没有城市设计的项目不得审批方案。
上述意见指,要在城乡规划建设发展中,按照“五位一体”的模式,通过城市设计统筹安排好功能发展策划、土地利用规划、空间形态设计、综合交通设计和环境景观设计五个方面内容,避免单项建设工程影响城市整体空间的有序安排。
意见还指,要分市域、片区、地段、地块四个层次组织推进城市设计。
据此,南京市相关领导解读称,2013年南京将全面启动部分重要片区和重点地区城市设计,完成江北新区、江宁副城及龙潭、桥林新城的片区城市设计,深化新街口地区、江北中心区域城市设计。2014年,全面完成重点片区城市设计,包括城市主要轴线、视廊、界面、节点、特色新市镇等部分重点地段。2015年,全面完成重点地区的城市设计,实现城市设计全覆盖。
另据南京市规划局相关负责人称,该局已组织编制《南京市城市设计导则(征求意见稿)》并于今年6月试行,今年凡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规划地块以及近期准备建设的重要地块,都必须引入城市设计理念,至2015年所有出让地块都要有城市设计。
据了解,土地出让一般有框定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绿地率等指标。而根据《南京市城市设计导则(征求意见稿)》,在这几项硬指标之外,还必须进行功能策划,并展开空间形态、开敞空间、交通流线、建筑控制、界面控制、环境和场地竖向设计等。
上述导则亦规定,不鼓励大面积使用玻璃幕墙,以地铁站点为核心,向地下要空间,高层建筑屋顶不得安装铭牌、店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