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河北省丰宁满族自治县立足“生态立县”战略,坚持把环境和绿化建设放在优先发展地位,全面推进园林绿化工作。据2012年河北省园林绿化专家组最近一次的验收结果显示:丰宁4个园林式单位、小区达到省级标准,24个单位、小区达到市级标准。这标志丰宁已有28个园林式单位、小区达到市级以上标准。
为全面推进园林式单位、小区创建工作,丰宁县成立了园林绿化工作领导小组,将绿化工作列入重要工作议程,制定了《单位、小区绿化实施方案》,启动绿化图章管理制度,与各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明职定责、定期调度,严格绩效考核,严格实施城市“绿线”管理,实现了园林绿化工作责任化、制度化、专业化。园林绿化工作人员充分发挥技术优势,以科学规划为龙头,借鉴先进园林城市设计理念,因地制宜、适地适绿,突出人文底蕴,体现人文、生态综合效果。绿化工作中,各机关、单位、小区积极筹措资金,大力施行垂直挂绿、破硬见绿、拆墙透绿、拆违建绿,积极动员单位职工和小区业主踊跃参加义务植树和绿地认建、认养等活动,全方位拓展县城绿色空间。同时,制定了《县城园林绿化管护细则》,建立起“齐抓共管,以块为主,依法管理”的县城管理新体制,组建了由50人组成的县城园林绿化专业管护队伍,加强城区公共场所园林绿化树木、花草的管护,严格落实园林绿化门前“三包”责任制,采取认管、认护等方式,动员广大市民积极参与绿化成果管护,形成“全民共管”的良好局面。
按照园林绿化建设目标,丰宁将于2013年完成河北省级园林县城创建工作。届时,丰宁将有9个园林式单位、小区达到省级标准,28个园林式单位、小区达到市级标准,市级以上园林式单位、小区总数将达37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