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日上午,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园林绿化执法处正式挂牌成立,与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合署办公。这意味着原由城管综合执法机关行使的城市绿化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权重归林业园林部门行使。
绿化行政处罚权13年后回归
据了解,早在今年4月1日,广州市城管综合执法局与市林业和园林局举行移交仪式,将城管部门行使13年的绿化行政处罚权重新返还给园林部门。
今年7月1日,《广州市绿化管理条例》正式颁布实施。该《条例》不仅加大了破坏绿化的行政处罚力度,而且明确了绿化执法行政权全归林业和园林部门所有。广州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副局长成亚球介绍,新挂牌的林业和园林局园林绿化执法处与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合署办公,主要职责是负责城市绿化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行政处罚案件。这些案件由广州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即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园林绿化执法处)以市林业和园林局名义办理。
擅自修剪枝条当场罚款500元
据了解,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4月1日起将城市绿化方面的全部行政处罚权移交林业和园林部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之前已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案件,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办结;没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统一由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移交市林业和园林部门处理。
“接手4个月,我们正在调查的案件就有16起。” 广州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副局长成亚球告诉记者,他们接管绿化行政处罚权后开出的第一例罚单是擅自修剪枝条案:黄埔区一公司在没有申报的情况下,擅自修剪其小区内的超过50厘米的树枝,结果被当场处罚现金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