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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京麒麟公园一期东区一分区景观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2-10-15 11:13:13  浏览次数:18

    南京市科技创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项目麒麟公园示范段及一期建设工程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宁建综字[2011]345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非政府性资金:80000.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网上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一、南京天得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1、标段名称:麒麟公园一期东区一分区景观工程

  2、工程地点:东起东麒路、西至沧麒西路、南起柳营南路、北至钟学路

  3、工程类型:较大工程

  4、建设内容:园林绿化古建筑工程;

  5、结构类型:其他

  6、工期要求:90日历天

  7、工程合同估算价:2000.00万元

  8、招标内容:园林绿化工程;

  9、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麒麟公园一期东区景观工程东至东麒路、西至九号路、南起柳营南路、北至钟学路,麒麟公园一期东区一分区景观包括绿化、景观、给排水、照明等景观配套设施。

  10、工程规模:园林绿化面积:75000 m2。

  三、投标报名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专业承包城市园林绿化一级(含)以上。

  对资质的其他要求: 项目负责人:园林专业中级职称(含)及以上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无

  3、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和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方法:

  投标申请人可登录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www.njcein.com.cn)报名。

  报名开始时间为:2012年10月12日17时42分,到2012年10月19日17时42分截止。

  投标申请人可采用网上下载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网上发布的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与书面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网上发布的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与书面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必须完全一致,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五、资格审查办法:

  1、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预审方法按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2、本工程按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中规定的必选条件加可选条件作为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

  其中必选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许可证;

  (7)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中可选条件为:

  (1)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以 上所指企业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2009年1月1日以来企业承担过单个标段造价1600万元及以上的景观工程(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 料,时间及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须为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否则视为未提供)。

  3、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

  (1)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 人数量不足9家时,招标人将逐级减少或降低可选必要合格条件,重新发布招标公告并资格预审(前次报名的投标申请人.招标代理机构将逐一通知其重新报名并发 放新的资格预审文件),直至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不少于9家为止.若全部可选必要合格条件全部取消后,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仍不足9家,招标人将 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2)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大于9家,招标人将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六、投标报价评审方法:

  使用综合评估法。评分细则详见招标文件。

  并 且使用苏建招[2010]333号所规定的投标报价评审方法一:设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A,若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 人为7家或7家以上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投标报价和一个最低投标报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则:招标最低控制价C=A×K,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 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C值一经确定,在后续的评审中出现的任何情形都将不改变C值的结果。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最低控制价的,按 废标处理。

  七、其他:

  1、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2、本工程没有对企业资质和项目负责人资质提高等级的要求;

  3、本工程资格预审过程中相关证明材料均须交验原件,证书或文件原件如特殊原因无法提供的,复印件必须经原发证部门盖章确认,公证件、扫描件不能代替原件且在本工程资格审查过程中不予认可;

  4、 资格预审时,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和所报项目负责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与投标申请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和社保机构出具2012年4月至 2012年9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原件按时到场参加资格预审,项目负责人还需携带职称原件,否则将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5、本工程设最高限价,将于投标截止日15天前书面告知所有潜在投标人;

  6、本工程资格审查为网上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小组由招标人及《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评标专家名册》中采用电脑随机抽签方式确定组成。

  7、 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不接受现场报名,投标报名、招标文件出售均采取网络方式,投标人需在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企业加密锁,登陆南京市建设工程交 易中心网上交易平台报名、下载招标文件,用相应的软件制作、加密、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上交易平台;

  8、投标申请人收到资审合格通知书后在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下载招标文件。

  9、本工程使用综合评估法,评分细则详见招标文件;

  10、 本工程资审时所涉及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职称证、类似业绩证明材料等,均以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数据库中的原件扫描件为准(资 审时均须交验原件备查),如投标人在交易中心业绩数据不完整,则需在资格预审申请的截止时间前自行前往交易中心完善数据内容,否则资审时不予认可;

  11、本次招标项目分为两个标段,同一投标人可投标多个标段,但是只能中一个标段。开标及评标顺序均按照标段编号由小至大依次进行,投标人在前一个标段中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仍然参加后续其他标段的评审,但是在后续其他标段中不能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八、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一)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二)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九、本公告发布法定媒体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

  十、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2年10月12日17时42分到 2012年10月19日17时42分为止

  本公告为第 1 次发布公告

  招标人:南京市科技创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天得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 代理机构地址:南京市中央路399号天正国际广场6幢906室

  招标人邮编: 代理机构邮编:210037

  招标人传真: 代理机构传真:025-84713178-888

  招标人联系人: 代理机构联系人:邓荣杰

  招标人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5-84713178-809

  招标人电子邮箱: 代理机构电子邮箱:njtdzx@163.com

  注: 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南京地区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各类企业请到江东中路259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247房间办 理信息登记,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详见本网站中《办事指南-服务指南-信息部》,联系电话:025-68505861;如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未进行企业信 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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