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二七区南四环(金水河以东段)道路绿化提升工程项目公示
招标编号:二七政采公开【2012】134号
各潜在投标人:
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受郑州市二七区二环十五放射道路绿化提升工程建设指挥部的委托,就郑州市二七区南四环(金水河以东段)道路绿化提升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依照相关规定,现将该项目网上公示,以征求符合本次采购要求,且具有经营资质的潜在投标人,提出公示内容是否存在倾向性、歧视性的相关意见和建议。
所有建议须在 2012年10月19日17:00时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递交至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逾期不予受理。
一、招标项目概况:
项目简要说明:大学南路(南三环至南四环段)长度共计约为4100米,绿化提升工程建设项目总面积约为23万平方米(含升级改造约13万平方米)。
建设主要内容包括地形塑造、绿化种植、自行车道建设、游路铺设、公交港湾及公建综合体建设、硬景铺装、建筑小品建设、各种管线敷设及原有绿化带升级改造等。
招标范围:施工图所含内容(具体工作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工程建设周期:90日历天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监理分7个标段,其中:
第一标段: 起点:k44+50(金水河),终点:k44+750(嵩山南路路口),长度约700米
第二标段:起点:k44+750(嵩山南路路口),终点:k45+200,长度约450米
第三标段:起点:k45+200,终点:k45+660(铁三官庙路口),长度约460米
第四标段:起点:k45+660(铁三官庙路口),终点:k46+300(大学南路路口),长度约640米
第五标段:起点:k46+300(大学南路路口),终点:k46+800,长度约500米
第六标段:起点:k46+800,终点:k47+230(二七区与管城区交界),长度约430米
第七标段: 南四环(金水河以东段)全段水电施工及公交港湾施工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2.1本 次招标要求一、二、三、四、五、六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园林绿化壹级资质并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七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 力。
一、二、三、四、五、六标段项目经理要求:必须具有园林绿化专业壹级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及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七标段项目经理要求:必须具有市政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2投标人应通过检察机关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2.3 投标企业被授权人必须为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
2.4外省进豫施工企业或中央驻豫施工企业到应河南省建设行政部门办理企业资质、人员证书的认证备案手续,并领取《进豫备案介绍信》后参加建设工程投标报名。报名时携带《进豫备案介绍信》,查验原件,留复印件。
2.5投标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严禁转包。
三、招标文件主要内容: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加盖单位公章并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投标文件份数
壹正陆副
2.1.2
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资质等级
一、 二、三、四、五、六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园林绿化壹级资质并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七标段投标人须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项目经理
一、二、三、四、五、六标段项目经理要求:必须具有园林绿化专业壹级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及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七标段项目经理要求:必须具有市政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其他要求
1、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2、投标人应通过检察机关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3、 外省进豫施工企业或中央驻豫施工企业除办理《进豫备案介绍信》外,还应根据《郑州市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外地进郑建筑企业管理的通知》的规定办理外 地建筑企业在郑经营信用登记证》。外地建筑企业应根据《郑州市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外地进郑建筑企业管理的通知》的规定办理外地建筑企业在郑经营信 用登记证》
注: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真实、有效的证件原件以证明投标人的资格(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经理注册证书等)。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内容
各标段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工期
90日历天
工程质量
达到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安全要求
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截止日起60日历天
投标保证金
投标文件中附有有效的保证金收据复印件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所有内容与格式(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书面的及电子文档已发于各投标人,各投标人应严格按照书面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投报。)
招标控制价
投标总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视为不响应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投标报价:50分
施工组织设计:35分
其他评分因素:15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值=招标控制价×50%+各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50%(多于五家时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价)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2.2.4(1)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50分)
1.投标报价得分
满分30分
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相等者得25分;高于评标基准价者,每高1%在25分基础上扣1分,扣完为止;低于评标基准价者,每低1%在25分基础上加1分,最多加5分,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超过5%的,每再低1%在30分基础上扣1分,扣完为止(以上评分计算最终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比值不足1%时,使用插入法计算)
2.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
10分
5项评标项目的确定:评标时随机抽取
基准价=各有效清单单价,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少于或等于五家时,则以所有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在基准价+5%(含5%)~-10%(含-10%)范围内的综合单价,每项得2分,共计10分。超出该范围的不得分。
3. 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中(材料费明细)
5分
5项评标材料的确定:发布的《主要材料费明细表》中随机抽取
基准价=各有效材料单价,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少于或等于五家时,则以所有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在基准价+5%(含5%)~-10%(含-10%)范围内的材料单价,每项得1分,共计5分。超出该范围的不得分。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材料单价缺失的,该材料单价不参与基准值计算且该项不得分。
以上2项内容在评审时,若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投报的某项综合单价或材料单价与招标控制价中的该项综合单价和材料单价或其他各投标人有明显偏离,评标委员会有权对其提出质疑,并要求该投标人做出书面说明和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若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其该项综合单价和材料单价无效,不再参与基准值的计算,该项得分为0分。若该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该项报价视为与招标控制价中的相应价格或与各有效投标人相应价格的平均价一致,并在签订合同时,按确认过的综合单价、材料单价修正总价(相关价格调整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措施项目清单报价
(本项中的投标报价均指扣除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后的投标报价)
5分
(1)评审原则:以投标人措施项目清单报价与相对应施工方案是否可行,以报价的高低作为评分依据。
(2)基准价的确定:各有效投标报价中对应的措施项目清单报价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措施项目清单报价的基准价。当有效投标报价少于或等于五家时,则以所有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措施项目清单报价的基准价。
(3)评审方法:措施费报价按有效投标人措施费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基准价,在基准价下浮20%范围之内的最低措施费报价得5分。低于或高于得分最高报价的,每相差1%扣1分,扣完为止。
2.2.3(2)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
(35分)
1、主要施工方法(须结合本工程特点,重要分部、分项工程有详尽的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