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将乐县新建实验小学景观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将乐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将发改投〔2012〕143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将乐县实验小学, 建设资金来源 上级拨款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 将乐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方式)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将乐县古镛镇上河洲;
2.2.工程建设规模:总投资约75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施工图与工程量清单包括的所有工作内容;
2.4.工期要求:总工期:30天;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咨询单位: 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2.6.2.设计单位: 翰林(福建)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
2.6.3.代建单位: / ;
2.6.4.监理单位: 待定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具备已通过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具备福建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三级以上(含三级)的施工企业资质;
3.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以上职称,并为投标人本企业在岗人员;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
3.7.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3.9.投标企业须在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查询无不良记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2012 年 11 月 13 日至 2012 年 11 月 18 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照常),上午 0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将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森大厦二楼交易报名处) 或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乐分公司(地址:将乐县古镛镇东门新街48号二层 ) 联系人:高木香;联系电话:0598-2332553、0598-2266288、13859146869。购买招标文件;
400 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法,本工程发包价的可竞争项目造价下降幅度K=12%。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金额:壹万叁仟元;
6.2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帐户名称: 将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将乐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账 号:9031010010010000040524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截止到投标有效期满后30天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从投标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汇入指定银行账户,并在汇款凭证上清楚写明“ 将乐县新建实验小学景观工程 投标保证金 ” ; 投标保证金应以单笔款项汇出。
6.4.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于2012年11月26日下午 17时止汇达指定银行账户;
6.5.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金额:壹拾伍万元整
提交时间:确定中标人后签订施工合同之前,以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缴款,并在缴款单上注明本招标项目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注:缴款前到将乐县城乡规划建设局三层财务室领取缴款账号信息单)。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11月27日下午15时00分,提交地点为 将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森大厦二层);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派出的代表应当持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被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保证金和购买招标文件的缴款凭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签名报到,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将乐县实验小学;
地址:将乐县实验小学,邮编:353300;
电话:13328591809, 传真: ;
联系人:揭仕勇。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将乐县古镛镇东门新街48号二层 ,邮编: 353300 ;
电话: 0598-2266288 ,传真:0598-2266288 ;
联系人:高木香 。
交易中心名称: 将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地址: 金森大厦二层 电话: 0598-22671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