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浦口区交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浦口区沿山大道改造工程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浦发改字[2012]245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非政府性资金:3323.15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网上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一、南京方盈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1、标段名称:浦口区沿山大道改造工程一期景观绿化、人行步道改造工程
2、工程地点:南京市
3、工程类型:较大工程
4、建设内容:园林绿化古建筑工程;
5、结构类型:其他
6、工期要求:30日历天
7、工程合同估算价:2000.00万元
8、招标内容:园林绿化工程;
9、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景观绿化、人行步道改造工程
10、工程规模:园林绿化面积:29000 m2。
三、投标报名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并且专业承包城市园林绿化一级(含)以上。
对资质的其他要求: 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书及毕业证书)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无
3、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和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方法:
投标申请人可登录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www.njcein.com.cn)报名。
报名开始时间为:2012年9月17日16时49分,到2012年9月24日16时49分截止。
投标申请人可采用网上下载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网上发布的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与书面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网上发布的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与书面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必须完全一致,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五、资格审查办法:
1、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预审方法按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2、本工程按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中规定的必选条件加可选条件作为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
其中必选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许可证;
(7)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
(1)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小于等于3家,招标人将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2)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大于3家,招标人将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六、投标报价评审方法:
使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并且使 用苏建招[2010]333号所规定的投标报价评审方法一:设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A,若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为 7家或7家以上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投标报价和一个最低投标报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则:招标最低控制价C=A×K,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 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C值一经确定,在后续的评审中出现的任何情形都将不改变C值的结果。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最低控制价的,按废标 处理。
七、其他:
1、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须到场并携带以下材料原件供招标人审查,否则将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预审: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授权代理人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2、报名的项目负责人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须到场并携带以下材料原件供招标人审查,否则将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预审: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项目负责人的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和毕业证书原件
(3)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
(4)提供社保机构出具近半年(2012年3月至2012年8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清单材料原件(必须是社保中心出具的打印件并加盖社保中心公章)
3、无拖欠民工工资行为并足额缴纳了民工工资保证金,提供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收据原件(与企业资质相符),否则不予通过资格审查(被列为江苏省信用管理示范建筑业企业的单位,按照苏建函建管【2011】696号文规定执行);
4、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合格条件还必须符合“宁浦预指委[2010]3号”文的要求,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规定格式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书面材料原件(查询结果中必须包含投标人名称及报名项目负责人姓名);供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否则将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5、投标文件中必须明确项目副经理(负责市政项目的实施,并在市政项目施工期间常驻现场)。项目副经理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的注册建造师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八、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一)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二)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九、本公告发布法定媒体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
十、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2年9月17日16时49分到 2012年9月24日16时49分为止
本公告为第 1 次发布公告
招标人:南京市浦口区交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方盈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凤凰大街 代理机构地址:江苏南京广州路220-3号
招标人邮编:211800 代理机构邮编:210024
招标人传真: 代理机构传真:83303739
招标人联系人:刘贤玉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蓓
招标人联系电话:58538125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83303739
招标人电子邮箱: 代理机构电子邮箱:fyxmgl@sina.com
注: 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南京地区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各类企业请到江东中路259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247房间办 理信息登记,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详见本网站中《办事指南-服务指南-信息部》,联系电话:025-68505861;如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未进行企业信 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