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彩宇大街休闲广场环境景观工程 已由 相关部门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性资金 ,资金落实情况为 已落实 ,招标人为 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园林绿化处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面积: 62400 ㎡ ;
2.2 计 划工期: 2012 年 10 月 15 日 至 2013 年6月15 日 ,苗木养护至2014年5月30日;
2.3 招标范围:园林绿化,景观铺装;
2.4 建设地点:彩宇大街和云友路交汇处东北角绿化带;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国家现行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合格 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均具备 城市园林绿化施工贰级及以上 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近三年内完成过类似工程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 . 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专业 高级 职称。
3.3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专业 高级 职称 。
3.4 投标单位拟派技术员应有本专业三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外省施工企业需到吉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入境备案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
3.7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2 年 9 月 17 日至 2012 年 9 月 2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 时至 16 时(北京时间),在 长春市政务中心一楼A区招标代理窗口 持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项目负责人职称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外省企业备案证明、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0 元,售后不退。
4.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 ) 为 2012 年 10 月 9 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 一品吉粮国际酒店会议室(长春市绿园区春城大街与皓月大路交汇处)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网、东亚经贸新闻报纸 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园林绿化处
地 址:长春市福祉大路1572号
联系人:董树邦
联系电话: 0431-8459401
招标代理机构: 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长春市春城大街789号
联系人:徐雪娇 、钟菲
电话: 0431- 87990285 、876446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