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ZJS201208148
招标代理:南京银佳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业主单位:镇江市精神卫生中心
报名截止:2012-09-18
所属地区:江苏
所属行业:环保绿化 水利桥梁建筑
招标公告正文:工程编号:ZJS201208148
1、镇江市精神卫生中心的新建项目一期工程道路、排水、景观、绿化等工程已经镇发改社会发[2010]159号文批准建设,工程所须资金来源是政府拨款、向上争取部分资金,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资格预审。
2、南京银佳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⑴、工程地点:镇江市彭公山西侧(团山路和312国道间),镇江市第三人民医院东侧
⑵、工程规模:1500万元,其中道路、排水800万元,景观、绿化700万元;;
⑶、计划开、竣工时间:2012年10月至2012年12月
4、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施工图中道路、排水、景观、绿化等工程施工
每位申请人可申请参与上述最多1个标段的资格预审。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叁级及以上,同时具备城市园林绿化贰级及以上;
(2)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注册壹级建造师(市政工程专业);(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
(3)企业业绩、信誉:提供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4)项目经理业绩、信誉: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
(5)投标项目经理及拟为本工程配备的项目管理班子所有成员必须为投标申请人本单位正式职工,资审时需提供项目经理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包括劳动合同及自2010年1月1日以来在投标单位不少于24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6)其他条件:
①、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②、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③、企业没有因诈骗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④、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⑤、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⑥、参加资审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
⑦、业主有权拒绝既往工程中业绩、信誉不佳及有不良行为的投标人。资审时出具报名施工企业及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材料,以报名施工企业注册地的市级(含县市级)及以上检察机关查询记录为准。资格预审时未提供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材料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为资审不合格单位。
⑧、本地企业需提供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证明原件。外地企业中标后按规定交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⑨、各潜在投标单位必须于报名后参加资格预审前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万元,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时需提供“投标保证金已收确认函”,否则拒收资审文件及材料。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必须由参加报名单位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保证金账户名、账号、开户行信息:详见资审文件。
6、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本工程采用“综合评分评估法”的评标方法。评标、定标实施细则:
①本评标办法总分为100分,其中投标报价77分,工期3分,技术标20分。
②投标报价评审(77分):
设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A,若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为7家或7家以上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投标报价和一个最低投标报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招标控制价为B,则:
招标最低控制价C=A×K1×Q1+B×K2×Q2;
Q1的取值范围为:30%,35%,40%,45%,50%;
Q2=1-Q1;
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
K2的取值为:96%;
Q1、K1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C值一经确定,在后续的评审中出现的任何情形都将不改变C值的结果。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最低控制价的即判定为低于成本价,按废标处理。
不低于成本价(即招标最低控制价)的有效最低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得77分,偏离基准价的相应扣分,每偏高1%扣0.3分,不足1%的按插入法计算得分。
③工期分值计算(3分):
满足招标文件工期要求的得1分。
投标人投标工期每提前1%,加0.2分,投标人投标工期超过10%的部分不加分。
④技术标分值计算(20分):
综合计分评估法,评审施工方案按下列内容逐项评审计分,如发现施工方案中有缺陷,有可能影响正常施工或影响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给予扣分。评委扣分时应详细写明缺陷内容,扣分要合理。技术标如未判定为不合格,则技术标得分不得低于该项分值的60%(不含答疑)。统计技术标得分时,在技术标评标委员会成员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再进行平均。
⑴、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1.5分)
⑵、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1分)
⑶、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2.5分)
⑷、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3分)
⑸、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1.5分)
⑹、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配备、素质及管理经验;(1.5分)
⑺、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1.5分)
⑻、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3分)
⑼、冬雨季施工、已有设施、管线的加固、保护等特殊情况下的施工措施;(1.5分)
⑽、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1分)
⑾投标项目经理答疑(2分)
投标答疑是招标人根据工程施工要求,对项目经理进行能力考核,由评标委员会根据工程特点、技术要求提出疑问,并组织答疑评分。项目经理未参加答辩的本项不得分。
7、差额保证金:工程施工招标的中标人除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提交履约保证金外,若中标价比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低5%以上,则中标人还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按照中标价与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之差向招标人另行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
8、本工程实行远程评标。
9、工程付款:竣工验收合格付到合同价的60%,余款分下两年付清(自竣工之日开始计算),其中第一年付至审计确认价的80%,第二年付清。投标人必须承诺:本项目的所有农民工工资支付、材料款支付以及其他费用,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牵涉至招标人。
10、请申请人登录http://222.186.125.129/zjhynew,于2012年9月18日17:30前(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持企业CA证书网上报名(有问题请拨打15189121651咨询),投标申请人网上报名成功后,可网上下载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并到南京银佳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镇江市中山东路395号4楼建行造价咨询中心)领取书面资格预审文件。
11、其他:本工程经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少于3家时,招标人将按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要求重新发布招标公告;经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3家时,全部参加投标。
12、
招标人:镇江市精神卫生中心
地址:镇江市南门大街305号
联系人:丁腊春
电话:15358595726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银佳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镇江市中山东路395号
联系人:周斌
传真:85221259
电话:85221361
邮编:212001
要求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2年9月12日至2012年9月18日
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2012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