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宿迁景观绿化工程(第三标段)
招标公告(资格预审)
1、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宿迁)开发有限公司的中新宿迁景观绿化工程(第三标段)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自筹 ,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资格预审。
2、招标人现委托 苏州立诚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苏宿园区内。
(2)工程概况:估算造价1200万元
(3)工期:2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12年10月
4、本次招标项目共分一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环形景观带东侧部分景观绿化(天池山路东侧,含水电安装)。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格预审合格的主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未被处于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园林绿化一级及以上且园林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
(5)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件;或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及 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的技术人员;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中级职称3年以上的技术人员; 具有中专以上(含中专)学历、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且从事园林绿化工作15年以上的技术人员。
(6)投标人拟参加本工程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工作人员;
(7)企业业绩、信誉: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信誉良好;
(8)项目经理业绩、信誉: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信誉良好;
(9)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10)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11)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12)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的代理人)办理,授权委托的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13)投标申请人已取得《宿迁市招标投标市场准入资格证》或《苏宿园区招标投标市场准入资格证》。办理投标报名的人员必须是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没有以上证件,进场交易将被拒绝。
(14)本工程拒绝苏州宿迁工业园区规划建设部门认定的不良信用投标人参与投标;
(1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7)本文件所称“类似工程”,是指2009年9月24日至今具有单项合同造价不低于估算价的同类型并已竣工的工程。
(18)以上资格条件的审查将贯穿本工程的整个招标过程。如发现承包人资格条件不符的,发包人可随时取消承包人的投标或中标资格。
6.本公告发布时间2012 年9月24日至2012年9月28日,请申请人于2012 年9月24日至2012年9月28日(周六、日除外)上午 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00 时,到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通湖大道与青海湖路交叉口向西约150米、苏宿工业坊管理楼裙楼一楼)报名。
报名经办人及建造师本人须携带的原件资料:
(1)本人身份证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市场准入资格证、单位职工社保证明原件;
(2)项目经理本人到场;建造师社保证明原件;投标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及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原件,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招标投标市场准入资格证;
(4)企业上年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原件;
(5)应提交的其他财务资料:
上一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证明及纳税证明原件;
提供企业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中应包括公司基本账户名称、账号以及该账户至2012年9月28日止各项业务往来无不良记录、执行结算纪律良好等字段表述,“资信证明”落款必须由开户银行的公章确认,否则无效。
提供公司银行对账单:公司银行对账单必须原件且加盖银行及公司公章,公司基本户及一般户于2012年9月24日至9月28日期间任意一天合计金额为人民币200万元以上。
(6)企业近三年类似的已建及在建工程的合同原件、竣工验收报告原件;
(7)项目负责人近三年类似的已建及在建工程的合同原件、竣工验收报告原件。(注:建造师和报名经办人可为同一人)
并按上述次序装订成册,应出示原件的部分应将原件复印后进行装订。
(8)每个标段报名保证金为30万人民币,必须由企业基本帐户汇入以下帐户: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宿迁)开发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宿迁西湖路支行 账户: 476759780735
报名当天提供银行的付款凭证,并确保上述资金在2012年9月28日下午16:30前到帐(建议提前几天到银行办理手续)。
若企业未通过资格预审,上述资金在资格预审结果公布后的7个工作日内办理无息退款手续,入围企业报名保证金转为投标保证金
上述资料除注明外均为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所有复印件报名时均需提交原件核对。
7.资格预审入围办法:
a.申请人未能按照招标公告要求提交预审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及报名经办人及建造师本人须携带的原件资料的,不能入围;
b.根据投标人以往的报名情况、投标情况及合同履约情况,招标人建立投标单位的诚信档案;如在诚信档案中,发现申请人存在弄虚作假、串标、合同履约不力等不良考评记录的,该申请人不能入围。
c.发包方将对报名单位进行实地考察,考察结果不良的,不能入围;
8. 招标人: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宿迁)开发有限公司
地点:苏州宿迁工业园区苏宿工业坊二楼
联系人: 徐学娇 电话: 0527-82868215
E-mail:xuxj@cssd.com.cn传真:0527-82868700 邮编:223800
9.苏州宿迁工业园区招投标投诉电话:0527-82868309
10.苏州宿迁工业园区纪检监督电话:0527-82868506 E-mail:ssjj@ssipac.gov.cn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宿迁)开发有限公司
苏州立诚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2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