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宜兴市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鲸塘高速出入口绿化工程,已由宜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建设资金自筹 ,现已落实。江苏鸿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规模:绿化面积约为2.6万平方米
2.2结构类型: /
2.3招标范围: 外购种植土、苗木采购、种植、管护、景石、土明沟等
2.4标段划分:壹个标段。
2.5质量要求: 合格
2.6计划开竣工时间:2012 年 10月开工至 2012年12月竣工。
2.7工程地点:宜兴市徐舍镇
2.8合同估算价:约 120万元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园林绿化施工资质叁级及以上
3.2投标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绿化项目经理叁级及以上或小型项目管理师或市政公用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或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本工程采用 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每位投标人可对上述1 个标段投标。
4 、资格审查条件
4.1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按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执行,其中资格审查合格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类别、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
(6)投标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
(7)投标项目负责人不在承接工程限制期内;
(8)宜兴市内企业持有无锡市核发(或备案)的有效《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9)宜兴市外企业持有宜兴市建管处(或市政处)签署意见的有效的《外市进宜建筑业企业备案登记表》(详见宜建(2010)128号文件);
(10)企业持有《宜兴市建设领域民工工资保障金管理手册》或宜兴市建管处盖章确认的《无锡市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交纳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工作联系单》;
(1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 、开标时须提交的原件:①企业营业执照②企业资质证书③无锡市核发(或备案)的有效《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宜兴市内企业)或宜兴市建管处(或市政处)签署意见的有效的《外市进宜建筑业企业备案登记表》(宜兴市外企业)④绿化项目经理证书或小型项目管理师或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园林绿化专业职称证书 (或宜兴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押证证明) ⑤《宜兴市建设领域民工工资保障金管理手册》或宜兴市建管处盖章确认的《无锡市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交纳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工作联系单》⑥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和投标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和开标前三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其中交费证明必须注明个人代码和身份证号码,以便核查,否则该证明不予认可)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⑧授权委托书⑨投标保证金票据。
6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方法:请注意宜兴市招投标网“招标文件发放公告”。
7 、网上答疑:本工程不集中组织答疑,投标人如有疑问可以通过点击该工程招标公告后在“疑问留言”区以不署名的形式提出,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解答并形成补遗文件在宜兴市招投标网“答疑公示”区公示。施工企业可以通过阅读宜兴市招投标网“投标人须知专栏”,以了解宜兴市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的一般规则。
8 、其它:
8.1有不良行为在公示期内被暂停投标资格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8.2投标项目负责人变更工作单位不满三个月的不得参与本工程的投标。
8.3中标后或施工期间更换的投标项目负责人自更换备案之日起至原合同工期期满之日止,不得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备案之日至原合同工期期满之日不足六个月的,按六个月计算。自行更换未经备案的,按有在建工程处理。
8.4报名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有同时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如有隐瞒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8.5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投标项目负责人同时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多个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可以没收其投标担保。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8.6招标人要求提交的原件资料如在年检中或因其他原因无法提供,投标人需提供原件发证部门或年检部门出具的有效书面证明,标明有效期。如证明内容模棱两可、含糊不清或因原件资料在其他地方也要使用等,招标人不予认可。
8.7对于投标人的不良投标行为,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将根据宜政发(2008)243号文件《宜兴市招投标市场准入管理暂行办法》作出相应处罚。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和宜兴市招投标网上发布。
9.2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12 年 9月27 日至2012年 10月 9 日,本公告为第1次发布公告。
10 、评标办法详见本公告附件。
招标人:宜兴市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鸿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 代理机构地址:宜兴市陶都路256号
邮政编码:214206 邮政编码:214206
联 系 人: 联 系 人:赵娜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510-80321961-8007
传真电话: 传真电话:0510-80321962-8002
附件:
本工程采用抽签定标法,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合格性评审后,招标人采用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的评标定标方法。
评审程序:
一、开标后,将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其次对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和响应性进行审查,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
二、评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所有经评审通过的投标人,在宜兴市招投标中心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未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活动的,视为自行放弃抽取中标候选人资格。
三、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的活动,按下列程序公开进行:
(一)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组织签到,并现场核验委托代理人的法人委托书和身份证明,确定有效投标人。
(二)按照签到的投标人数量,向抽取箱内放入二倍或三倍数量的号码球。
(三)按照签到的先后顺序,由投标人代表公开随机抽取一个号码球,当场公布抽取的号码并在记录表上签字确认。确认后将号码球仍放入抽取箱内,由下一个投标人抽取号码球,直至所有投标人抽取完毕。
(四)按照号码值从大到小的顺序确定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
(五)如抽到的号码值出现相同情况,则进行第二轮抽取,直至确定三名中标候选人。
四、招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确定中标人。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放弃中标,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本办法由宜兴市招投标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