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区小区绿化工程已由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大署发改字【2013】164号、漠河县经济发展和改革局以漠发改[2013]23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西林吉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二次公告】。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建设地点:西林吉镇
工程规模:种植树木19424株、草皮铺种86220㎡
计划工期:2014年3月25日至2014年11月25日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项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省外施工企业须先到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准入手续。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不再设投标报名环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12月5日至2013年12月11日在大兴安岭地区行政服务中心网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栏)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所载时间变更以本次公告为准。
5.投标担保
投标担保采用交纳投标保证金方式,投标保证金金额5万元。由投标人从企业基本帐户汇入指定帐户,并在银行汇款凭证上注明所投标项目工程名称,户名:大兴安岭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帐号:27030120540000009,开户行:龙江银行大兴安岭分行营业部,交纳时间为2013年12月5日—2013年12月10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3年12月12日下午14时30分,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携带投标文件及相关证件准时到大兴安岭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大兴安岭地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东侧502室)参加开标会议。并出示2013年度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证明。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及大兴安岭建设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西林吉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0457-2884369
工程描述:
结构形式: 土石方
预计合同额(万元): 4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