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陈村镇潭州水道生态景观林带绿化工程A段已由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以顺规资(陈村)[2013]1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估价为:2100(万元),工期:100日历(天)。
2.1项目概况
本工程为陈村镇潭州水道生态景观林带绿化工程A段,位于顺德区陈村镇弼教村委会潭州水道堤围边段,地块面积约73452平方米。工程的主要内容为:
(1)市政部分:建设沥青混凝土停车场及堤岸道路约4000平方米,铺设市政给排水管道约4000米,管径为φ20-500mm,检查井45座及零星市政设施(此部分约占总投资的40%);
(2)园建绿化部分:建设玉带中心广场,入口广场,健身步道,砖砌各种大型树池、花池,种植各种乔灌木约3000株,栽植植被花卉约60000平方米(此部分约占总投资的60%)。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只设1个施工合同段,招标范围为陈村镇潭州水道生态景观林带绿化工程A段,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并且同时具有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资质类别:城市园林绿化企业)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1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
3.1.2必须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取得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资质类别: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城市园林绿化企业)。
3.1.4企业不得有以下情况,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1)被责令停业;(2)处于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状态。
注: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指不分地域,由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监管部门发出的正式文件(包括通报、批评、通知以及行政处罚书等)中明确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包括市场准入),且至递交资格审查文件截止时间后仍在处罚期内的。
3.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在本项目招标中同时投标。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4.1本次招标采用同步资格审查方式。即在潜在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之后、开标之前进行资格审查。
4.2招标人在收标后当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投标人可进行下一阶段——开标的程序;初步完成资格审查后当场公布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名单;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均可参加开标;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投标人的标书当场退回。
4.3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招标人将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5.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 年 01 月 08 日 至 2014 年 01 月 14 日,上午 8:30-12:00下午 2:00-5:30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 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 报名。地址: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西座1楼 。
报名需提交资料:
1、投标单位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三份);(此表可在顺德建设工程交易信息网的“资料下载”栏目内下载或在报名窗口索取填写)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报名用)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委托人报名);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 年 01 月 08 日 至 2014 年 01 月 14 日,上午 8:30-12:00下午 2:00-5: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凭招标文件工本费银行缴费回单在 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 领取招标文件。 地址: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西座1楼 。
6.2 招标文件收费标准:
每份人民币500元。请将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以现金形式交到指定账户:
银行:农行罗村支行,账号:6228481460015469310,户名:钟冬华。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4 年 02 月 10 日 上午 09 : 30 ,地点为: 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议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投标担保
8.1 投标担保的金额:人民币400000元。
8.2 投标担保的形式:银行保函。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顺德建设工程交易信息网,珠江商报上发布。
10.其他
10.1本项目收标时,投标人的投标员、企业法定代表人必须到收标现场并采用指纹签到,不接受未采集指纹的投标员、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其提交的投标文件。未采集指纹信息的投标员、企业法定代表人,须在开标前办理指纹采集。
上述人员除投标员外,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经核实后即可离场,如果未能按上述要求进行身份核对的,招标人将有权拒绝其投标文件。
10.2开标前不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中标单位在办理项目报建时,向招标人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名单,以便办理该项目报建和监控施工质量。若中标单位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符合要求的项目负责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以2年内不得参加顺德区工程投标的处罚。
10.3拟派项目负责人: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由投标人本单位的具有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必须是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广东省以外的企业必须为已注册的一级建造师),并具有由广东省风景园林协会颁发的园林绿化项目负责人培训合格证书(或具有园林绿化类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证书)的人员担任(市政专业和园林专业可分别委派)。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顺德区建工管理的规定,不得有在建工程并具备以下条件(1)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中登记备案。若发现其在相关系统中未登记或已被锁定,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权利。
10.4本公告由招标人负责解释,招标人保留变更、修改的权利。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联 系 人:李元招
电 话:0757-23833502
传 真:0757-23833502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建设大厦
邮 编:528000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延武、区广泽
电 话:0757-83939001、83939019
传 真:0757-83939018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绿景一路32号6层602单元(佛山分公司)
邮 编:528000
招标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电 话:0757-22836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