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农B2B网讯 本招标项目良乡体育中心二期建设工程足球场天然草坪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已经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批准文号为京发改[2012]683号、京发改[2013]977号,项目建设单位为北京市房山区体育局,招标人为北京市房山区体育局。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人北京市房山区体育局,委托北京五岳山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办理本工程招标相关事宜。现邀请具备承揽本工程资质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良乡体育中心二期建设工程足球场天然草坪工程。
1.2建设地点:房山区;
1.3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详见本工程图纸及施工招标文件);
1.4标段划分:本工程施工为一个标段。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由受聘于投标人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均须在有效期内);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协会颁发的北京市园林绿化施工安全员考核合格证书。
2.2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3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年检合格);
2.4具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2.5具有税务登记证;
2.6投标人经营状态:在近三年(2011年1月1日至今)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7具有国内外大型体育场天然草坪足球场地工程施工经验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具有专业的技术能力及相应的设备和从业人员;
2.8要求投标人在近两年内具有国家队比赛场地或中超联赛场地天然草坪工程施工业绩,和该类型场地管理养护业绩证明或合同;
2.9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10本次招标不提倡联合体投标;
备注:
1)投标人必须对招标的全部工程投标,如只对本工程中的部分工程投标,将不予接受;报名期间投标人提供核验的拟派于本工程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必须与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的拟派人员一致,否则会构成以弄虚作假方式谋取中标。
2)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为本工程前期进行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且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企业法人。
3.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招标人根据报名情况拟定审查方式,报名合格的单位七家(不含七家)以上采用资格预审方式,少于七家(含)多于三家(含三家)则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在出售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时,只对潜在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
4.报名时间、报名地点及报名条件:
本工程招标仅接受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和其它方式的报名。对报名的投标人进行必要合格条件审查,只有在有效报名期内报名并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才能通过必要合格条件审查,购买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
(1)报名时间:2014年02月20日―2014年02月26日,办公时间每日上午09时00分~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16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
(2)报名地点: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政通路8号四层407室。
(3)报名条件:潜在投标人报名需提供单位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证、职称证书和拟派专职安全员的身份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外地进京企业安全员应当提供当地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员岗位证书)、税务登记证等资料的彩色扫描件壹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报名除提供上述资料外,潜在投标人还需提供在近两年内国家队比赛场地或中超联赛场地天然草坪工程施工合同1份(含1份)以上、和该类型场地管理养护业绩证明或合同至少1份,以上均需查验合同原件及提供彩色扫描件壹份并加盖单位公章。且完全按照2.7条内容的关于经营状态的声明(需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和盖章)、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壹份、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核验原件的复印件壹份加盖单位公章。
5.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在公告有效期内按时报名且通过报名阶段必要合格条件审查的投标人,请在接到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知后,在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政通路8号四层407室持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及本人有效的身份证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
5.2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另行通知。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北京市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bjztb.gov.cn/)上发布,未经招标人授权的任何转载,招标人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京市房山区体育局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五岳山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政通路8号
邮编:102488
电话:010-89368847
传真:010-89368847
联系人:何术朋、李小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