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乐清市柳市镇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制订了村级组织和村干部权力清单,着力编织关住村级小微权力的“笼子”。
农村“小微权力”,是直接关系村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权力,像集体资产资源处置、村民宅基地审批、困难补助申请……在村民眼里,样样都是“大事情”。这些权力的行使,如果没有明确的“边界”和运行“规则”,就会留下徇私的口子,群众的合法利益就难以保障。
确定农村基层“小微权力清单”,可以严防村干部不按规定“暗箱操作”,真正把“小微权力”晒在了阳光下、装进了制度“笼子”,村务工作会更加公开透明,权力运行会更加规范,同时也有利于增加干群信任感,促进干群关系和谐。乐清市的做法值得点赞!
“小微权力”也要关进笼子里!未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村级干部的权力正在不断增大,更亟需建立起村级组织和村干部权力清单制度。(投稿邮箱:nmrbweiping@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