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评论员
这样一个组织,曾经只是“一根扁担两个篓,肩挑货担绕山走”,却长期扎根农村,贴近农民,架起了联结党和政府与农民的桥梁。
60余年来,供销合作系统一头连着乡村,一头接着城市,一边服务生产,一边推动消费,推动并见证了农村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型,为繁荣农村经济发展提供了源源不断的动力。
我国农村30多年改革发展的实践证明,供销合作社是密切党和政府与农民联系的重要桥梁与纽带,有着其他经济组织不可替代的优势与作用。当前,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是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创新机制体制,增加发展活力,提高服务能力的必然要求。
中央出台《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正当全面深化农村改革进入关键之年,农业生产经营发生深刻变化,适度规模经营稳步发展,农民生活需求加快升级,迫切需要打造中国特色为农服务的综合性组织,迫切需要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如何在价格和成本的“双重挤压”下,在资源环境硬约束下推进好农业现代化进程是当前重大课题和挑战。供销合作社组织体系比较完整,经营网络比较健全,服务功能比较完备,在创新农业生产服务方式和手段、提升农产品流通服务水平、开展农村合作金融服务等多个方面可以大显身手,能够成为推进农业现代化、促进农民增收致富、促进实现农村全面小康的骨干力量。
当前,供销合作社的发展仍面临诸多挑战:与农民合作关系不够紧密,综合服务实力有待提升,层级联系比较松散,体制没有完全理顺。不解决这些问题,供销合作社就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不能适应城乡一体化需要,不能推动农业现代化建设。必须通过深化综合改革,进一步激发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在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民致富、繁荣城乡经济中更好发挥独特优势,担当起更大责任。
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要坚持为农服务的根本宗旨,强化基层社与农民的利益联结机制,建立健全按交易额返利和按股分红相结合的分配制度,通过劳动合作、资本合作、土地合作等多种途径,供销合作社能带动广大农民参与到市场进程中,要切实做到农民出资、农民参与、农民受益,让城乡居民特别是广大农民在改革中的“获得感”不断增强。
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是全面深化农村改革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强调,全面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坚持为农服务方向,着力推进基层社改造,创新联合社治理机制,拓展为农服务领域,把供销合作社打造成全国性为“三农”提供综合服务的骨干力量。中央出台的《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又进一步作出了相关部署。期望供销合作社系统按照《决定》的要求,努力打造成为合作经济组织体系,努力开创供销合作与农民联结更紧密、为农服务功能更完备、市场化运行更高效的全国性为“三农”服务的综合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