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会现场 吴思强 摄影
山东省环保厅副厅长谢锋回答记者提问 吴思强 摄影
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副主任陈强主持发布会 吴思强 摄影
现场记者提问 王文静 摄影
本网讯(本网记者 吴思强 通讯员 王文静摄影报道)4月22日上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山东省环保厅副厅长谢锋介绍2015年一季度全省水、气环境状况,生态补偿考核结果及新《环保法》实施以来突出环境问题的查处情况。
发布会上,山东省环保厅副厅长谢锋表示,水污染防治工作中,劣五类河流断面比去年同期减少7个。截至3月底,省控河流断面中,还有15个水质劣于五类,占总数的14.0%,比去年同期减少了7个。劣五类断面主要集中在小清河、海河、半岛流域的东营、滨州、青岛等市。从水质状况看,今年第一季度,山东省控重点河流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平均浓度分别为29.4mg/L和1.73mg/L,同比分别上升19.3%和18.3%,山东省辖淮河流域及南水北调沿线水质继续保持了持续改善的良好态势,而山东省辖海河流域、小清河流域、半岛流域均出现不同程度的水质波动。海河流域、小清河流域部分断面水质超标,是导致该流域乃至山东省水质出现波动的重要原因,超标断面有东营市溢洪河明港闸、神仙沟五号桩、挑河刁口桥断面和青岛市墨水河入海口断面。
其中,一季度山东省大气环境质量状况,“蓝繁”天数同比增加6.2天。今年一季度,山东省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90μg/m3,同比改善17.4%;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为156μg/m3,同比改善11.4%;二氧化硫(SO2)平均浓度为66μg/m3, 同比改善20.5%;二氧化氮(NO2)平均浓度为49μg/m3,同比改善7.5%;“蓝天白云,繁星闪烁”天数平均为44.1天,同比增加了6.2天;重污染天数平均为10.5天,同比减少了9.1天。
记者了解到,新《环保法》实施以来突出环境问题的查处情况。2015年第一季度,山东共对4个河流断面和4家废气排放企业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进行独立调查,对14个工业园区的55个建设项目进行检查,对39件环境信访案件进行了查处。同时,对调查中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全部责成当地环保部门依法进行了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