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丽
近日,在外打工的河南小伙王超杰遇工友落水,他和一东北小伙救人,工友得救两人却不幸遇难。更令人心寒的是:因那名遇难的东北小伙是城市户口,所以施工方赔偿40多万元,而王超杰是农村户口,只能赔偿19万元。此事经报道后引发社会关注,使赔偿有了转机,有关负责人称不再涉及户口差异,将支付王超杰家人赔偿款50万元。
长期以来,农民工在遭遇医疗损害、交通肇事以及其他灾难性损害后,常常因户口遭受数以倍计的赔偿“打折”。“同命不同价”这一明显滞后于社会发展的存在,早就到了该终结的时候了,如何切实消除关乎整个社会的公平正义。
我国“城乡一体化”已成为不可逆转的潮流,户籍制度改革是大势所趋。要消除“同命不同价”的尴尬,应当剥离户籍所承载的福利和待遇,实现权利的均等化。要有全国统一的制度设计和标准,不能总是曝光出来才特事特办。同时,有关法律规定给如今同命不同价留了口子的问题仍然存在,有待从法律层面取消“同命同价”的附加条件,建立统一的侵权赔偿法律规范。(投稿邮箱:nmrbweiping@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