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安徽定远上千农户被中储粮拖欠两千多万元购粮款。对此,中储粮回应称,中储粮滁州直属库在收购过程中,严格按照有关要求,所有托市收购资金已全部及时支付到位。并表示相关媒体报道损害了国家粮食托市收购的信誉,将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但随着媒体报道的深入,更多细节被曝光:中储粮虽然并未打白条,但是他们支付的购粮款并未兑付给售粮者本人,而是流进了当地某米业公司控制的账户,又被挪作他用;大量本该由中储粮归档的关键粮款票据,实际上也被该企业所掌握。整个事件中,中储粮公司明显对相关规定执行不严,监管不力。
对于农民而言,把粮食卖给中储粮委托收购的米业公司就是卖给中储粮,不管这中间是否能完全画等号,但事实上农民的损失已经造成,对国家粮食托市收购的信誉就已经带来了伤害。作为承担国家粮食收储重任的责任部门,与其忙着喊委屈、说狠话,不如好好反思一下,整个事件中疏漏之处在哪里,未来如何避免此类事情发生。
让售粮农民不折不扣地拿到售粮款,才是真正地维护国家粮食托市收购的信誉,也才是对农民种粮积极性的爱护和珍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