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伟宾
近日有媒体报道,安徽宿州某学校30名贫困学生被校方要求从收到的爱心款中每人拿出200元,请企业及学校、村镇干部吃饭。学校承认的确向学生们“筹集”过饭资,但没有使用,已陆续退还。
企业捐资助学是其社会责任的善意表达,但是学校“不给钱的话,就要换学生”,把拿出一部分爱心捐款作为获得助学款的前置条件,这种强索“请吃”,实在有失妥当,更会让善行打折乃至蒙羞。
对捐赠企业表示谢意可以有,但是不能这么个谢法。拿着企业的爱心钱、贫困生的生活费去大吃大喝,这种既非捐赠企业要求,又有违学生和家长本意的吃请,不能就这么算了。当地教育部门已表态将依规处理。期待相关部门加强对爱心款使用的监管,让每一份爱心都能被认真对待,每一分善款都能妥善使用。(投稿邮箱:nmrbweiping@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