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经国务院同意,日前,农业农村部、财政部联合印发《东北黑土地保护性耕作行动计划(2020—2025年)》,部署在适宜区域全面推广应用保护性耕作,促进东北黑土地保护和农业可持续发展。《行动计划》提出,中央财政通过现有渠道积极支持东北地区保护性耕作发展,力争到2025年,保护性耕作实施面积达到1.4亿亩,占东北地区适宜区域耕地总面积的70%左右,形成较为完善的保护性耕作政策支持体系、技术装备体系和推广应用体系。
《行动计划》指出,保护性耕作是以农作物秸秆覆盖还田、免(少)耕播种为主要内容的现代耕作技术体系,能够有效减轻土壤风蚀水蚀、增加土壤肥力和保墒抗旱能力、提高农业生态和经济效益。经过多年努力,我国东北地区保护性耕作取得明显进展,技术模式总体定型,关键机具基本过关,已经具备在适宜区域全面推广应用的基础。
《行动计划》要求,坚持生态优先、用养结合,通过政府与市场两端发力、农机与农艺深度融合、科技支撑与主体培育并重、重点突破与整体推进并举、稳产丰产与节本增效兼顾,将东北地区玉米生产作为重点,逐步在适宜区域全面推广应用保护性耕作。经过持续努力,保护性耕作成为东北地区适宜区域主流耕作技术。
《行动计划》明确了4个方面的重点任务:一是组织整县推进。在稳定粮食生产的前提下,积极稳妥确定保护性耕作年度实施区域和面积,分批开展整县推进。在县、乡两级建设一批高标准保护性耕作应用基地,推动高质量发展。二是强化技术支撑。组建部省两级专家指导组,布局长期监测点,加强基础研究,健全东北黑土地保护性耕作理论体系。三是提升装备能力。推进高性能免耕播种机研发创新,增加中高端机具产品有效供给,优化保护性耕作装备整体配置方案,完善标准体系。四是壮大实施主体。支持农机合作社等服务组织承担保护性耕作补贴作业任务,培育专业服务队伍。加强培训指导,促进技术进村入户。
《行动计划》强调,东北四省区要把推广应用保护性耕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做好相关资金保障和工作力量统筹,因地制宜完善保护性耕作政策体系。省级政府、县级政府要建立政府主导、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加强监督考评,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各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