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应乌克兰农业政策与粮食部邀请,农业部党组成员、中纪委驻我部纪检组组长朱保成同志(农业部高级顾问)率团访乌,并于5月25日与乌克兰农业政策与粮食部部长普里夏里纽科共同主持召开了中乌合作委员会农业合作分委会第二次会议。乌农业政策与粮食部副部长森·亚历山大、驻华大使科斯坚科、我驻乌使馆人员、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成套工程有限公司、乌克兰国家食品粮食集团、ULF有限责任公司、中乌农业企业界人士近60余位代表以及《人民日报》、《经济日报》、《国际商报》、乌克兰国家电视台等10多家中乌媒体记者与会。
朱保成表示,乌克兰农业生产条件优越,资源丰富,土壤肥沃,为世界三大黑土带之一,素有“欧洲粮仓”之美称,加强中乌农业合作对保障世界粮食安全具有及其重要的战略意义。2011年4月,张德江副总理访乌期间,中乌双方签署了关于建设中乌农业合作园区的谅解备忘录;当年8月在华举行中乌合作委员会农业合作分委会第一次会议。此访将进一步推动谅解备忘录的落实,加深两国企业在中乌农业合作园区框架下的务实合作关系。
乌方介绍了实施中乌农业合作园区的优先方向以及乌克兰土地改革情况和投资政策等,迫切希望中国企业投资植物保护、渔业、兽医和兽药、粮食及蘑菇种植、育种业等领域。中方介绍了中国农业发展情况,对开展相关领域的合作进行了积极回应,并提出了下一步拟采取的相关措施与建议。双方达成如下共识:一是充分发挥农业合作分委会的引领和协调作用,扎实做好基础性研究工作,加强信息的交换与共享,开展农业合作互补性研究,找准工作的切入点和突破口;二是积极促进政府和企业间在各农业领域的务实合作;三是积极促进农业贸易和投资合作;四是加强在粮食安全等国际粮农事务上的合作。中乌双方将在合作委员会的指导下,推动农业合作向更高水平、更深层次发展。
中乌企业家签约
会议期间,在中乌两国农业部领导的见证下,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成套工程有限公司与乌克兰财政部、乌克兰国家食品粮食集团共同签署了《中乌农业领域合作框架协议》。根据《协议》规定,签约四方将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在中乌农业合作领域进行深入开发。协议确定由乌克兰财政部提供国家主权担保,中国进出口银行对项目进行融资贷款,具体项目执行由乌克兰国家食品粮食集团与中国成套工程有限公司按照后续商务合同约定完成。协议融资金额为30亿美元,主要涉及进出口贸易类项目(如从中国采购农药、种子、农机具和其它必需的农产品到乌克兰,或推介乌克兰优质农产品到中国)、EPC工程承包类项目(如在乌克兰建设农药厂、有机肥料加工厂等)和投资类项目(如土地耕作和种植或其它项目)。
该《协议》的成功签署,标志着中乌两国在农业领域合作进一步深化、中国企业在乌克兰市场进行“互利共赢”开发取得重大进展。它进一步推动了中乌在农业领域的务实合作,为双方合作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访乌期间,朱保成在乌方和我驻乌使馆人员的陪同下参观考察了乌农产品集贸市场、设施蔬菜生产基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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