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对2017-2021年度渔业合作情况给予了积极评价。双方一致认为,经过共同努力,北部湾渔业生产情况正常、秩序基本稳定,两国渔业交流与合作取得良好成效。双方确定了2018-2021年度相互入渔的规模,并一致同意,对于双方执法监督机关共同确认2017-2021年度违反《协定》规定的渔船,将不予颁发2018-2021年度捕捞许可证。在中方休渔期间,越方将教育本国渔民不到分界线东侧水域(中方一侧水域)作业。
《协定》自2004年生效以来,双方共同组成中越北部湾渔业委员会,合理安排共同渔区渔业生产,加强执法管理和资源养护,北部湾渔业生产整体保持稳定,渔业资源衰退趋势得到遏制并有局部好转,为沿湾渔民科学养护、合理利用北部湾渔业资源发挥了积极作用。《协定》将于2021年6月30日到期。双方商定,届时将共同开展《协定》实施15周年总结与评价活动,研究商讨《协定》有效期满后继续开展合作的机制与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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