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12 月 7 日消息,《辽宁省“十四五”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于日前印发,其中提出,“十四五”期间,辽宁省将新建、改建各类充电设施终端 万个,到 2025 年末,充电设施终端保有量将超过 5 万个,满足超 33 万辆电动汽车充电需求。
新建住宅项目规划要确保固定车位 100% 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其中建成充电设施比例要不低于 10%。引导居民参与智能充电,逐步提高智能有序充电桩建设比例。探索单位和园区内部开展“光储充放”一体化应用。
提升城乡地区充换电保障能力,提出要优化中心城区公共充电设施布局,加大外围城区公共充电设施建设力度,基本实现沈阳、大连等重点城市城区内充电服务半径小于 4 公里、其他城市 7 公里。
“十四五”期间新建、改建各类充电设施终端 万个。其中,公用、专用充电设施 万个,自用充电设施 万个,分别比“十三五”末增长 94%、101%、%。到 2025 年末,全省充电设施终端保有量超过 5 万个。其中,公用、专用充电设施超过 万个,自用充电设施超过 万个,满足超过 33 万辆电动汽车充电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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