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 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一号文件”)。
农药化肥行业、农机行业、农资服务板块、育种板块、饲料板块、农业信息化和农业产业化等将从一号文件受益。
创新农业生产经营体制机制是一号文件的核心内容,这其中最大的亮点当属家庭农场,这也成为新的方向。本报聚焦了83家上市农业公司和25家拟上市农业公司。
四大板块受益
一号文件主要涵盖了七方面的内容:一是建立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机制,努力夯实现代农业物质基础,二是健全农业支持保护制度,不断加大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力度,三是创新农业生产经营体制,稳步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四是构建农业社会化服务新机制,大力培育发展多元服务主体,五是改革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有效保障农民财产权利,六是改进农村公共服务机制,积极推进城乡公共资源均衡配置,七是完善乡村治理机制,切实加强以党组织为核心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
农业生产经营体制的创新是一号文件的核心内容。
此前十八大报告已提出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和股份合作,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一号文件将对大农业概念带来利好,首先是龙头企业。
根据农业部规划,力争用3-5年时间,培育100家年销售收入超过100亿元的重点行业领军企业,重点做大做强龙头企业。
上市公司中,主要集中在农药化肥行业、农机行业、农业信息化和农业产业化领域等。
中银国际分析师刘都认为,一号文件提到要鼓励和规范工商资本到农村发展,尤其提到适用于规模化畜禽养殖业和种植业,而一些畜禽养殖板块已经有领先的经营模式在快速复制和扩张。
他看好畜禽养殖和饲料板块,同时建议育种和种植板块的交易性机会。另外,刘都认为适度规模化需要配套服务体系的支持,相关受益的板块有农机板块、农资服务板块、育种板块、饲料板块等四大板块。
东兴证券分析师王昕认为一号文件将促进农田水利建设、农业机械使用、品牌种子品种销售、规模养殖比例提升;企业对农业的整合将进一步促进企业本身发展壮大,具有研发和营销实力的企业将实现强者恒强。
同时,随着未来农业经营向规模化、专业化和标准化的发展,专业户、家庭农场和龙头企业将成为农业市场主体,农业将从传统的分散型走向集中化,王昕看好受益于此的种子、养殖和饲料行业。
种子行业将受益的主要是研发能力强的公司;养殖行业中模式领先的一体化公司值得关注,尤其是具有“公司+农户”、“公司+农场”、“公司+合作社”的养殖模式的公司;饲料行业将从卖产品向卖产品+技术服务转变,具有研发和营销优势的企业值得关注。
多位农业领域分析师的观点与东兴证券王昕如出一辙,不过也有些差别。华创证券分析师高利和中信建投分析师黄付生均认为受益一号文件的板块还有拥有大量土地资源的农垦企业。
此外,须注意的是,2013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建设现代农业,特别强调信息化在农业变革中的重要作用。
农业信息化建设的推进主要从农业信息化试点建设、产品流通渠道建设以及农村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展开。
在农业信息化试点建设方面,加快用信息化手段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启动金农工程二期;在农村基础信息化设施建设方面,明确提出加快宽带网络等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在农产品流通方面,一号文件强调要大力培育现代流通方式和新型流通业态,发展农产品网上交易、连锁分销和农民网店。
有分析指出,基础设施、远程教育、系统平台建设有望成为农村信息化的重点投资领域,同时关注与农业有关的电商新模式和物联网。
美、法、日三国家庭农场经验
一号文件提出,要大力扶持和培育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生产经营主体,"家庭农场"的概念是首次在中央一号文件中出现,何谓家庭农场?
在家庭农场中,家庭成员是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的生产经营,同时农业收入是家庭的主要收入来源。这是个外来概念,在国外这种模式早已流行,例如以美国为代表的大中型家庭农场模式,以法国为代表的中型家庭农场模式和以日本为代表的小型家庭农场模式。
先介绍美国的家庭农场发展
1776年7月,美国宣布脱离英国统治而独立,美国政府开始考虑建立何种农业生产制度和经营组织来发展农业;经过二十多年的探索,1820年确立了将共有土地以低价出售给农户,建立家庭农场的农业经济制度,这促进了美国开发西部的移民热潮;1862年,美国通过“宅地法”,向真正需要土地的人赠送公有土地,逐渐实现了土地所有权的私有化。
随着家庭农场经营规模的扩大,数目在不断减少。1935年家庭农场的数目为681.4万个,到1989年减为214.3万个,每个农场平均用地从1920年的147英亩增至1989年的457英亩。
相关统计资料显示,占农场总数的25%的大农场生产了全国农产品总量的85%,这一比例也在逐渐攀升。
在生产经营上,美国进行区域化布局,把全国分为10个“农业生产区域”,每个区域主要生产一两种农产品,向专业化发展。在专业化上,二次大战之后,美国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体系日益完善,农场主无暇顾及,逐渐分解出一些内容让专门的农业服务机构承担。
在法国,家庭农场为其农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1789年法国大革命前,仅占总人口的2%教士和贵族拥有35%的土地,2000多万农民仅拥有65%的土地。
大革命时期,国民公会颁布法令,把逃亡贵族的土地分成小块出售,地价10年付清;农村公有土地按当地人口分配;无条件地废除一切封建权利,法国土地逐渐走向集中化,只是家庭农场规模较小,农户土地面积小,地块小。
从20世纪60年代起,在一系列国家干预政策的引导和鼓励下,法国的农场数量逐渐减少,农场的土地规模逐步扩大。
在专业化经营上,法国农场按照经营内容大体可分为畜牧农场、谷物农场、葡萄农场、水果农场、蔬菜农场等等,专业农场大部分经营一种产品。
日本家庭农场落后于美国和法国,主要以小型家庭农场为主
1946-1950年,日本政府采取强硬措施购买地主的土地转卖给无地、少地的农户,自耕农在总农户中的比重占到88%,耕地占到90%,并且把农户土地规模限制在3公顷以内,此后并用法律形式固定下来。
此后日本政府制定了一系列相关法律,1961年制定的《农业基本法》,鼓励农业生产的扩大和农业结构的调整,1962年对该法修订,农户土地规模可以超过3公顷,前提是只能使用本家庭的劳力。
20世纪60-70年代,日本政府农地改革的重点由所有制转向使用制度,在农地小规模家庭占有的基础上发展协作企业,扩大经营规模,鼓励农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分离。
纵观美法日三国家庭农场的发展,它们都是在土地私有制基础上逐步实行土地的相对集中,实现适度规模经营。
这其中包括工业化的影响,主要是农业的高科技化和机械化、政府对农业的政策支持以及自然因素等。
虽然一号文件首提“家庭农场”,但这种模式在中国已遍地开花。
近年来,上海松江、湖北武汉、吉林延边、浙江宁波、安徽郎溪等地积极培育家庭农场。
据统计,农业部确定的33个农村土地流转规范化管理和服务试点地区,已有家庭农场6670多个。
只是和国外比,中国的家庭农场还处于起步阶段。
国外家庭农场发展有一定的前提,首先这些国家农场生产作业的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水平较高,农场主综合素质较高等。家庭农场需要建立在完善的土地流转制度之上的,只有完成土地确权、登记、颁证等工作,建立完善的土地流转交易机制与退出机制之后,家庭农场才能快速发展。
当前首要问题是解决“土地”从何而来,人大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教授郑风田认为外出打工的农民在非农就业工作、户籍、社保、住房等都还没解决前,不会把土地贸然长久流转出去。
他认为,家庭农场只能在特定地区发展,比如在长三角、珠三角等工业比较发达地区,或者是北京、上海等大城市的周边城郊。
松江模式
一号文件首提家庭农场,提及上海松江与湖北武汉、浙江宁波等地。
松江在沪郊率先探索和推进了家庭农场的新型农业经营模式,该模式能否被复制成为热议话题。
从2007年起,为应对农业劳动力大量非农化及老龄化趋势加剧,上海松江区开始实践百亩左右规模的家庭农场模式。
截至2012年末,松江家庭农场发展至1206户,经营面积13.66万亩、占全区粮田面积的80%。
全区粮食种植户由2007年的4900户减少到2012年的1206户,户均经营面积113.1亩,粮食家庭农场户均年产粮6.48万公斤,种养结合家庭农场年上市生猪1500头。
该模式中,农民按照自愿有偿原则先将自家耕地流转给村集体,由区政府投资对耕地进行统一整理,健全配套基础设施,然后由村集体发包给种田能手;猪场、发酵池等设施由政府负责投资,农场主只要种好地养好猪,就可以拿到相应的代种代养费。
松江地区还相继推广"三三轮作制"耕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