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农B2B网讯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通知,对降低农产品流通环节的各项费用提出了明确要求。这是近年来国务院以及有关部委连续几次对降低农产品流通费用作出的又一明确规定,释放出加大农业补贴以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的信号。
通过农业直补、降低农产品流通费用等多种方式来加大农业补贴,既符合我国国情,也是世界通行的做法。
从国内来看,我国是家庭经营为主的小规模农业,在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更趋频繁起伏的背景下,农业抗风险、农产品抗风险、农民抗风险的能力很有限。
同时,随着人口增加、经济发展和农村劳动力大规模持续转移,消费市场对农产品的需求更多、更高、更多样化,农产品保供给的压力和挑战很大。
在这种情况下,保障粮食等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保护农民务农积极性、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必须增加补贴、强化保护,这既是客观趋势也是现实路径。
从国际来看,按照世贸组织规则,大多数国家通过直接补贴和间接补贴方式支持农业发展。
经济发达国家对农业实施补贴较早,美国早在上世纪30年代就开始实现农业补贴,目前,美国农业补贴发放对象是年收入不超过120万美元的农场主。
在补贴方式上,许多国家按照农民销售产品收入直接补贴给生产者,比如一个农民向市场销售100美元农产品收入,政府按这一收入的一定比例给予补贴。
在日本,为了降低蔬菜销售成本,全部免费提供蔬菜批发市场,较好地维持了蔬菜价格稳定。
近年来,我国农业补贴的力度逐渐加大。不过,与发达国家相比、与世贸组织允许的补贴规则相比、与我国农业发展的现实要求相比,还有不小距离,更有不少空间。
以农业保险为例,面对高自然风险和高市场风险的特性,我国农产品保险推广缓慢,而没有农业保险的支持,农民很容易遭受损失,务农积极性也容易受到影响。
同时,目前农产品收购价格整体上依然偏低,农民务农比较效益低下等等,这就需要我们在加大农业投入、提高农业补贴等方面进一步采取切实有效的政策措施。
因此,加大农业补贴不仅利国利民,还是应对农业高成本、化解农业高风险、突破农业瓶颈制约的有效工具。
笔者认为,随着国家财力和地方财力的不断增长,我们将更有条件逐步扩大农业补贴、完善补贴机制,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在农业补贴方面因地制宜的采取一些有效措施,先行先试,切实使农业补贴成为强农惠农的有效政策工具,从而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