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杨
近日,香港大学最新发表在德国《社会精神病学与精神流行病学》杂志上的《中国自杀率报告:2002-2011》称,十年间中国年平均自杀率下降到每10万人9.8例,降幅58%;最大的转变在于35岁以下农村女性自杀率减少了90%。引起舆论广泛关注。
确实,翻阅2000年以前的相关研究报告,我国自杀现象的主要特点就是女性自杀率高于男性,农村女性的自杀率明显高于城市。上世纪90年代我国农村自杀率是城市的3倍,女性比男性高25%左右。究其原因,是农村妇女长期受到封建思想和小农经济影响,存在着诸如社会地位、婚姻关系、育儿养老、就业医疗、财产分配等多方面问题困扰。然而,从上世纪末至今,伴随我国城镇化加速发展,改革的不断深化、城乡的不断融合、“三农”的不断向好,特别是一系列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密集推出、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不断改善,凝聚起破除造成农村妇女自杀恶因的合力,农村妇女自杀率大幅下降确有因可考。
从城乡统筹因素看,促使自杀率下降的原因是农村妇女融入城镇化进程效应以及返乡带动作用。统计显示,去年我国农民工总量达到2.69亿,女性农民工接近9000万,且多数为年轻妇女。研究表明,自杀者在最近一年的生活状态和一个月内的重大生活事件与自杀致死的结果有密切联系。离开农村,使得她们在一个月、一年乃至更长一段时间内,远离在农村可能导致自杀的家庭纠纷、来自父母的压力、贫困生活的压力,以及可能致死的农药,哪怕是短期的“离开”,也有助于减少由于冲动而自杀的可能。
进城务工的女性农民工与外部世界和先进文化的接触增多,接受教育和培训的机会增加,眼界更加开阔,婚恋观、生育观、人生观、价值观均发生改变,人的综合素质得到提升,减少了由于愚昧而导致的自杀现象。此外,收入的增加以及城乡社会保障鸿沟的逐渐弥合,也降低了农村妇女自杀的物质性诱因。据统计,我国农民工人均年收入31308元,是全部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8896元的3.5倍;随着国家对农民工逐步融入城市政策的落实,为外来务工者落户城市提供了更多可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为务工者解除因为工伤带来的后顾之忧。试想,逐渐融入城市、对美好生活充满希望的女性务工者,自杀念头出现的几率自然会降低。
这些外出农村妇女背后联结着更多的农村家庭,她们作为母亲、妻子、女儿等角色,通过定期或不定期返回家乡,将外面的现代文明和健康世界观带回相对闭塞的小乡村,传播给更多的留守妇女,有的还充当起其他妇女和家庭的“调解员”,把一些可能导致自杀的冲突和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从生产方式转变因素看,促使自杀率下降的原因是农业比较效益提高,农村妇女劳动尊严得到体现。近年来中央一系列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阳光普照”,让农业生产方式的根本转变大大降低了妇女自杀的诱因。以前农村妇女在家中要承担繁重的家务和农活,而近十年是我国农业机械化水平提高最快的时期,务农妇女的劳动强度大大降低;大量农村劳动力进城务工也为土地流转实现规模经营提供了可能,我国承包耕地流转面积已达3.4亿亩,科技进步让以前靠天吃饭的农业有了更高产出,务农的比较效益进一步提升;加上国家重农抓粮、对农业补贴力度的不断加大,农村劳动妇女活得更有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