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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合也要关爱“非住院慢性病患者”
发布日期:2014-08-20 09:12:00  浏览次数:19

    据报道,从今年10月1日起,河南将全面启动新农合大病保险政策。根据相关政策,除了正常新农合报销外,今年1月1日后生病的参合农民还可进行二次报销,二次报销起付线为1.5万元,年度内补偿封顶线为30万元。

    应该说,让参合农民享受二次报销医药费待遇,无疑为大病患者提供了第二道保障线,给他们带来了“福音”。但是,这项政策并没有涵盖非住院慢性病患者。据了解,时下广大农村高血压、高血脂、脑中风、冠心病、糖尿病、癌症等慢性病患者越来越多,相当一部分患者平常诊疗、吃药在医院门诊,花费比较大,而门诊新农合报销费用相当少,客观上使得参合农民为了多报销而都去住院。因此,如何逐步提高新农合门诊慢性病报销数额,最大限度节约新农合费用的支出,是各地新农合管理部门亟待解决的课题。

    笔者认为,各级政府不妨将慢性病门诊医疗费用起付线、补偿比例、封顶线都适当提高,采取“住院补偿+门诊大额费用补偿”的模式,按年度门诊总费用多少,也让非住院慢性病患者享受二次报销医药费待遇,从而让新农合更高水平地惠泽患者。(投稿邮箱:nmrbweiping@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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