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自1921年创建以来,仅用28年就成为执政党;随后引领中国人民进行伟大的社会主义实践;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引领全国人民改革开放,保持经济持续稳健发展;而今,正引领全国人民于2020年建成小康社会。中国共产党建党实践之所以有力量,之所以能够保持思想统一、步调一致,之所以能够克服前进道路上的各种困难,完成各个时期的历史任务,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是一条基本经验。
民主集中制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领导制度和组织制度。每一种制度的建立健全都有其客观存在的历史过程。
民主集中制作为无产阶级政党的根本领导制度和组织制度,是党和国家各方面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马克思恩格斯在创立无产阶级政党的过程中,第一次提出了按照民主和集中相结合的原则建党的思想。列宁在领导俄国革命的过程中,明确提出了民主集中制这一科学概念,并全面贯彻于布尔什维克党的建设实践。
中国共产党从一开始就是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起来的。一大通过的纲领,二、三、四大的党纲党章,都体现了民主集中制的原则。1927年6月,党的第三次修正章程草案第一次使用了民主集中制这一科学的提法。七大通过的党章把民主集中制概括为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基础上的民主”,进行了比较系统的阐述。
我们党在创造性地运用民主集中制过程中,完整地提出了民主基础上的集中与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的原则,并从哲学的高度科学阐述了民主和集中的辩证关系:即我们所讲的集中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是全党意志、智慧的凝聚和行动上的高度统一。从程序上讲是先民主后集中,从逻辑上讲民主是前提,集中是结果。这就使无产阶级政党的民主集中制与任何一种专制独裁主义产生了原则性区别;我们所讲的民主是集中指导下的民主,是党员和党组织的意愿、主张的充分表达和积极性、创造性的充分发挥。从理论上讲是一种有目的性的民主,从实践上讲是有规范的民主,而不是绝对化的毫无约束的“大民主”。这就使无产阶级政党的民主集中制同形形色色的无政府主义、极端民主化思潮产生了根本性对立。
改革开放以来,党中央全面总结了建党以来特别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经验教训,对民主集中制作了更加系统、全面和具体的规定,民主集中制在理论和实践上得到了进一步丰富和发展。坚持民主集中制成为党和组织工作的重要价值取向。
民主集中制是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在党内政治生活中的具体运用,是无产阶级政党组织建设中所固有的。正如刘少奇同志在《论党》中解释的那样:“我们的党,不是许多党员简单的数目字的总和,而是由全体党员依照一定的规律结合起来的统一体。这种规律,就是党内的民主集中制。”民主集中制之所以为无产阶级政党所固有,成为无产阶级政党建设的规律,主要是由其自身的性质和使命所决定的。无产阶级政党是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忠实代表,党的一切奋斗和努力都是为了人民的利益。让人民群众当家作主,自己管理国家、管理经济社会各项事业,是我们党的一贯追求。党的这种性质,决定了党必须将民主和集中辩证统一起来,实行民主集中制。无产阶级政党的历史使命是推翻一切剥削和压迫,最终实现共产主义。只有在高度民主的基础上,实行高度的集中,党才能具有强大的战斗力,才能最终完成这个伟大使命。实行民主集中制,是无产阶级政党的显著特色。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党的领导是一切事业取得成功的根本保证。民主集中制是加强党的团结,集中全党智慧,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实施正确领导的可靠基础。过去,我们靠坚决贯彻民主集中制,团结、动员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取得了革命和建设事业的伟大胜利;今后,我们进行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同样要靠民主集中制。改革开放正处在关键时期,遇到很多新情况新问题,有的是过去完全没有遇到过的,挑战性很强。破解这些难题,最根本的措施,就是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调动全党、全国人民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在高度民主的基础上实行高度集中,带领群众攻坚克难。实行民主集中制,是又好又快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