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价值追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优越性的彰显。公平正义涵盖了社会各个领域,而城乡公正状况直接影响着当代中国社会公正建设。因此,大力推进城乡公正建设已成为我们面临的一项重要时代课题。党和国家一直以来十分重视城乡公正建设。今年的中央1号文件仍然把统筹城乡发展放在突出位置,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让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等方面都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城乡公正的理论重视和实践安排。
总体来看,我国已经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但是,目前我国的城乡不公状况仍然比较严重,主要表现为:城乡收入差距不断扩大、城乡公共基础设施差距明显、城乡社会事业发展不均衡、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受阻等等。
推进当代中国城乡公正建设最大的障碍就是我国长期以来形成的城乡二元社会结构。新中国成立初期,我国坚持的是传统经济体制和优先发展重工业的工业化战略,这个战略选择对城乡之间的良性互动造成一定障碍。而且,依靠大城市发展的工业化道路,农村无法通过就业结构的变化来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问题,其结果必然是造成二元经济结构强化,城乡差别扩大。直到20世纪70年代末,以新的经济体制模式为核心的经济改革拉开序幕,工农关系才有了变化。但是,阻碍城乡公正建设的制度如城乡分治的户籍制度仍然没有改革,城乡二元社会结构依旧没有发生转换。
实现城乡公正,促进公平正义,就必须克服重重障碍。城乡公正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诸多方面,总体来说,应当坚持以人为本、城乡协调、统筹城乡渐进性发展。
首先,坚持以人为本,实现城乡融合。马克思早在一百多年前就对城乡关系问题做过详尽的论述,他认为城乡关系发展的最终目标是实现城乡融合,城乡融合是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需要。只有实现城乡融合,才会使劳动者摆脱旧的分工体系的束缚,逐步形成现代的生产生活方式,才会使生产劳动成为每个人实现自我的需要。就当前来说,不管是缩小城乡收入差距、完善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取消城乡居民差别待遇等都是对以人为本理念的深入贯彻。
其次,坚持城乡协调发展。城市和乡村的发展是相互联系的,只有城市与乡村相互依存,才能彼此推动。一方面,乡村的发展水平对城市的发展起着制约或推动的作用;另一方面,城市的功能辐射到乡村,影响乡村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发展。只有把城市和乡村作为一个有机整体看待,建立城市与乡村之间平等协作的和谐共生关系,才能更加发挥乡村的活力,使城乡关系朝着协调、平衡、繁荣的方向发展。
再次,坚持统筹城乡渐进性发展。城乡公正的实现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克服重重障碍。统筹城乡发展的目标是实现城乡发展一体化,而城乡发展一体化是建立在发达的社会生产力、坚实的物质基础之上的,这也决定了实现城乡公正的渐进性。
(作者单位:中央党校马克思主义理论教研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