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老百姓来说,这个目标是千百年来的梦想。“违礼法,轻重随刑”是文人幻想的理想国。中国人在漫长的岁月里经历的是“刑不上大夫”、“有理无钱莫进来”的现实,得到的经验是权比刑大、势比刑大、人比刑大。这种经验的积累几乎凝结成一种人情司法的文化,事涉司法,先想到的是找人。这样的土壤,再加上监督不力,司法腐败极易滋生。
司法是一个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防线,这道防线一定要筑牢。习近平总书记说,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借用这个句式,立法也要实。法律要建立在实事求是的基础上,体现人民的关切,保护人民的利益,要有可操作性。如果条文上无懈可击,在实际中却无法执行,法律就成了摆设,也会重创法律的权威性。
立法实,执法也要实,让法律成为每个人面前的红线。如果有法不依或选择性执法,就会造成“无必行之法,是为无法”的可悲现实,重创国家信誉和百姓信心。西人云“一次错判坏过百次犯罪”,执法不实的破坏能量不能忽视。执法者的一次枉法,对于老百姓是身家性命,对于社会是正能量的流失。
好在“两高”报告实在地自曝了司法腐败问题:少数干警官僚主义和特权思想严重,司法行为不规范、不文明,对当事人冷硬横推、吃拿卡要,有的甚至徇私舞弊、贪赃枉法……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实施后,一些检察机关和检察人员执法理念、办案方式仍不适应,对法律修改后赋予的新职能履行不够充分,落实保障人权、规范执法的新要求不够严格……正视问题是第一步,要解决这些问题,还是要引进监督机制,给社会监督更大的天地,并且加大对司法腐败的惩处力度。
立法和执法落到实处,中国梦、和谐社会才会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