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农B2B网讯 黑龙江省林业厅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统领,以“农民得实惠,生态受保护”为目标,继续巩固集体林改基础,积极探索国有林权制度改革,为深化林业改革作出新贡献。结合全省集体林改推进情况,特别是广大林农的诉求,2014年要开好一个会议,制定三项措施,抓好六项重点工作,力争在林业改革上有新的突破。
黑龙江林业厅多举措破改革难题(三农B2B网配图)
第一,开好一个会议。组织召开全省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组织建设现场会议,选好典型,明确推进方法,起到引领和示范效果。
第二,制定三项措施。一是制定出台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指导意见;二是制定出台促进林业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指导意见和省级示范社标准;三是制定出台林权管理服务机构指导意见。
第三,抓好六项重点工作。一是建立政策性森林保险制度。争取将全省集体林全部纳入中央财政森林保险保费补贴试点范围,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降低风险,突破林权融资“瓶颈”。二是推进县级林权管理服务平台建设。确定各项服务窗口,做好林权抵押登记,规范林地和林木流转,搞好政策咨询、技术服务等工作。三是推进林业投融资改革。会同省银监局研究制定全省林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进一步活化林业生产要素,盘活森林资源资产,做好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林权抵押业务、森林资源资产核查、评估等相关服务工作。四是加强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农民和林区林业专业合作组织扶持政策,充分享受国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各项扶持政策,用政策引导促进林业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经营。五是大力发展林下经济。鼓励和支持广大林农和林区职工发展林下种植业、养殖业、采集加工业和森林旅游业,加强国家林下经济草本中药材种植试点工作的管理,争取用省市县综合财力和相关政策,扶持林下经济发展。六是积极探索研究国有林改革。按照国家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厅党组的要求,结合全省林业实际,探索国有林场改革、国有林权改革,推进全省林业改革。